项目概况
洛阳市东城学校副食品采购及配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洛阳市洛龙区浙大科技创意园9幢8号(地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6日上午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CZB-2025-0815
2.项目名称:洛阳市东城学校副食品采购及配送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洛阳市东城学校副食品采购及配送项目,项目位于洛阳市洛龙区,主要内容包括肉类(猪肉、鱼、虾等);鸡、鸭肉类;牛、羊肉类;蔬菜类;干菜、调味品、水果、禽蛋类;学生奶及现烤烘焙食品;糕点类等副食品的统一采购及配送;
5.2服务地点:具体配送地点由采购人决定;
5.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采购人要求
6.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续签,经采购人考评合格后双方均无异议续签合同,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七个标段,
一标段:主要包括肉类(猪肉、鱼、虾等)副食品的统一采购及配送;
二标段:主要包括鸡、鸭肉类副食品的统一采购及配送;
三标段:主要包括牛、羊肉类副食品的统一采购及配送;
四标段:主要包括蔬菜类副食品的统一采购及配送;
五标段:主要包括干菜、调味品、水果、禽蛋类等副食品的统一采购及配送;
六标段:主要包括学生奶及现烤烘焙食品的统一采购及配送;
七标段:主要包括糕点类等副食品的副食品的统一采购及配送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在响应文件中附《中小企业声明函》)。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标段: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食品经营许可证》。
(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4)供应商拟派配送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配送人员劳动合同;
二标段: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食品经营许可证》。
(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4)供应商拟派配送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配送人员劳动合同;
三标段: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3)供应商拟派配送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配送人员劳动合同;
四标段: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3)供应商拟派配送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配送人员劳动合同;
五标段: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食品经营许可证》。
(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4)供应商拟派配送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配送人员劳动合同;
六标段: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食品经营许可证》。
(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4)供应商拟派配送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配送人员劳动合同;
七标段: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3)供应商拟派配送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配送人员劳动合同;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13日至2025年08月19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浙大科技创意园9幢8号
方式:本次招标采用现场领取磋商文件,请响应人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洛阳市洛龙区浙大科技创意园9幢8号领取
售价:300元/标段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6日上午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浙大科技创意园9幢8号 柏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8月26日上午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浙大科技创意园9幢8号柏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东城学校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西聂线与西宅东六街交叉口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6838454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柏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浙大科技创意园9幢8号
联系人:白女士
电话:0379-63188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女士
电话:0379-63188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