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
净水材料阳离子聚丙烯酰胺采购及服务(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净水材料阳离子聚丙烯酰胺采购及服务(项目名称),招标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重庆市豪洋水务有限公司下辖污水处理厂以及黔江、綦水清等2个排水公司污水处理厂。
2.2 项目概况:《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净水材料阳离子聚丙烯酰胺采购及服务合同》在2025年10月17日履约到期,现组织2025-2026年新一轮招标。
2.3 招标范围:净水材料阳离子聚丙烯酰胺采购及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4 货物清单
货物 | 规格 | 使用 单位 | 使用单位 | 送货地点 | 采购量 (吨) | 备注 |
阳离子聚丙烯酰胺 (固体) | 物理规格符合《水处理剂阳离子型聚丙烯酰胺的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GB/T31246) | 李家沱污水处理厂 | 巴南李家沱街道西流沱 | 98 | 本次招标数量为暂定量,具体数量以甲方书面确认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 | |
黔江盛黔污水处理厂 | 黔江区城东街道宝塔路42号 | 16 | ||||
黔江新城污水处理厂 | 黔江区正阳街道团结居委凉桥 | 8 | ||||
彭水污水处理厂 | 彭水县汉葭街道外河坝街两江桥北桥头 | 2 | ||||
彭水徐家坝污水处理厂 | 彭水县绍庆街道临江居委10组101号 | 5 | ||||
丰都庙嘴污水处理厂 | 丰都县三合街道滨江东路228号 | 13 | ||||
巴南鱼洞污水处理厂 | 巴南区袁家沱4号 | 50 | ||||
巴南木洞污水处理厂 | 巴南区木洞镇水沟街82号 | 2 | ||||
涪陵江东污水处理厂 | 涪陵区涪清路312号 | 64 | ||||
涪陵南沱污水处理厂 | 涪陵区南沱镇夏家村 | 1 | ||||
涪陵白涛厂污水处理厂 | 涪陵区白涛镇小田溪陈家嘴 | 2 | ||||
涪陵清溪厂污水处理厂 | 涪陵区清溪镇龙云寺 | 1 | ||||
涪陵李渡污水处理厂 | 涪陵区李渡镇高岩口东路55号 | 1 | ||||
石柱污水处理厂 | 石柱县万安街道城南路38号 | 20 | ||||
武隆土坎污水处理厂 | 武隆土坎镇官滩村官滩租140号 | 13 | ||||
南川城北污水处理厂 | 南川西城街道办事处新桥村二社曾家院子 | 26 | ||||
南川东城污水处理厂 | 南川区工业园区 | 8 | ||||
綦江污水处理厂 | 綦江区文龙街道沙溪路城北大桥旁 | 31 | ||||
秀山污水处理厂 | 秀山县中和街道迎凤路285号 | 17 | ||||
酉阳污水处理厂 | 酉阳县钟多镇何家坝村杉树湾 | 22 | ||||
丰都北岸污水处理厂 | 丰都县新城区下游方向原绸厂 | 2 | ||||
丰都包鸾污水处理厂 | 丰都县包鸾镇龙井村 | 1 | ||||
丰都高镇污水处理厂 | 丰都县高镇金刚碑村 | 3 | ||||
石柱西沱污水处理厂 | 石柱县西沱镇江家槽西 | 1 | ||||
石柱沿溪污水处理厂 | 石柱县沿溪镇滨江社区 | 1 | ||||
巴南石龙污水处理厂 | 巴南区石龙镇大桥村 | 1 | ||||
巴南惠民污水处理厂 | 巴南区惠民街道晓春村 | 2 | ||||
巴南忠兴污水处理厂 | 巴南区南彭街镇巨龙桥村11社 | 1 | ||||
合计 | 412 |
货物 | 规格 | 使用单位 | 使用单位 | 送货地点 | 采购量 (吨) | 备注 |
阳离子聚丙烯酰胺 (液体) | 物理规格符合《水处理剂 乳液型阳离子聚丙烯酰胺》(HG/T 5568) | 重庆市豪洋水务有限公司所属黔江、綦水清等2个排水公司 | 黔江盛黔污水处理厂 | 黔江区城东街道宝塔路42号 | 35 | 本次招标数量为暂定量,具体数量以甲方书面确认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 |
綦江污水处理厂 | 綦江区文龙街道沙溪路城北大桥旁 | 37 | ||||
合计 | 72 |
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6 供货期:1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供货期内根据甲方书面通知的时间,在24小时内(若投标人承诺的时间短于24小时,则以投标人承诺的时间为准)运到甲方指定的供货现场并完成下车、搬运入库、现场清理等工作。
2.7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本次招标数量为暂定量,根据实际情况与甲方的要求进行供货,以甲方书面确认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供货时间达到招标文件与合同条款的规定。
2.8质量保证期(或称质保期):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6】个月(若本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期短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则以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准),自货物到货且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签署货物最终验收证书之日起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投标人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
3.2 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时,须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
注:1、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或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6月13日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1000.00元/份标书费(现金、微信、支付宝均可;推荐使用非接触扫码支付),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07月09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具体房间请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中北大楼五楼联 系 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023-67349354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
联 系 人:文啸
电
话:18623194914(0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