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1.1 本招标项目 四川省西川河芦山县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芦山县水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芦山县水利局关于《四川省西川河芦山县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芦水函〔2024〕23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芦山县清思埝管理所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财政拨付及地方政府配套资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芦山县清思埝管理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上级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经 芦山县水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芦水函〔2024〕23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中瑞信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四川省芦山县芦阳街道双河村与双石镇仁加村和大同村境内;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综合治理河长2278.501m,新建堤防总长841.901m,新建护岸总长898.035m,疏浚河道长1024.051m; 2.1.3建设内容:新建堤防共分五段,包括双石镇双河村、芦阳街道仁加村及大同村,该治理工程包括新建堤防、新建护岸及河道疏浚等工程,工程综合治理河道总长2278.501m。其中新建堤防总长841.901m,分别为双河村上段新建堤防316.451m,双河村下段新建堤防267.62m,大同村上段新建堤防257.83m;新建护岸总长898.035m,分别为仁加村段新建护岸460.86m,大同村下段新建护岸437.175m;清淤疏浚总长1024.05m,双河村下段清淤疏浚370.27m,仁加村段清淤疏浚192.24m,大同村上段清淤疏浚461.54m 2.1.4计划工期:150个日历天(其中:勘察15个日历天;设计15个日历天;施工120日历天; 2.1.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2.2.1勘察:施工图设计阶段工作所需要的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测量、提供技术交底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勘察工作成果应满足施工图阶段设计深度和现场施工要求。 2.2.2 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工作所需要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同时应配合施工及其他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2.3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含变更)和相应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内容及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内容。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材料、设施、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试运行及后续服务等,最终工作进度和内容以招标人指定为准。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勘察单位: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单位: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单位: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 3.1.2业绩要求 (1)勘察单位业绩:近 3 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工或正在实施的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工程类勘察业绩)。已完成的项目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日期或批复文件日期或审查合格书日期为准,正在实施的项目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设计单位业绩:近 3 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工或正在实施的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水利水电工程设计业绩)。已完成的项目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日期或批复文件日期为准,正在实施的项目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施工单位业绩:近 3 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工或正在实施的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500万)。已完成的项目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日期为准,正在实施的项目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1.3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由牵头单位(施工单位)兼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水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勘察单位人员); (3)设计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证书(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设计单位人员)。 (4)施工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证书B证(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施工单位人员)。 3.2 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牵头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3)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4)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5)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雅安市(州)(网址:http://***/)—“登录”—“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01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雅安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456号雅安政务中心B区二楼本项目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雅安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7.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芦山县清思埝管理所 地 址: 芦山县芦阳街道五星社区联合组4号 邮 编: 625600 联 系 人: 文先生 电 话: 15882093244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中瑞信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南路169号1栋10层1005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朴先生 电 话: 028-86264377
2025 年 12 月 16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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