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1400-03404
二 、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交通设施维护维修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交通设施维护维修服务
供应商名称: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辽宁省沈阳市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海路36-3号
中标(成交)金额:92.6(%)
评审总得分:99.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交通设施维护维修服务
服务类
名称:交通设施维护维修服务(C15030500城市交通管理和养护服务)
服务范围:本次维护范围是葫芦岛区域内、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所管辖的区域范围内除交通标线之外的所有交通设施的维护、维修、使用,为各设备的日常巡视、检查、保养、维修、部件更换、安装及调试等保持设备正常运转的相关维护工作。 维护维修服务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交通秩序设施维护维修,维护内容包含交通信号配时优化、交通信号系统、交通标志、护栏等;二是交通科技设备维护维修,维护内容包含电子警察系统(闯红灯电子警察、超速抓拍、卡口)、视频监控系统、指挥中心及后台系统等。
服务要求:1.2.基本要求 1.2.1交通秩序设施维护维修 交通秩序设施维护维修包含维护基础费和维护材料费两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1)维护基础费: 提供交通信号系统设备、交通标志、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系统设备的日常巡视、检查、保养、维修、部件更换、安装及调试等保持设备正常运转的相关维护工作。需配置3个技术人员、1台高空升降车; (2)维护材料费: 维护材料范围为超过质保期的交通设施,根据破损程度决定是否维修、更新,维护费用按照实际发生工程量*材料单价计算。 1.2.2交通科技设备维护维修 交通科技设备维护维修包含维护基础费和维护材料费两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1)维护基础费: 维护基础费包含日常运行维护、机房规范化管理两项内容,具体如下: 1)日常运行维护:提供电子警察系统(闯红灯电子警察、超速抓拍、卡口)、视频监控系统、指挥中心及后台系统设备的日常巡视、检查、保养、维修、部件更换、安装及调试等保持设备正常运转的相关维护工作。需配置3个技术人员、1台高空升降车; 2)机房规范化管理:按照辽宁省公安厅《关于开展加强公安机关数据中心机房规范化管理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提高机房集约统筹和规范化管理,保障机房基础设施稳定运行。机房应满足B级(含)以上标准,建设有不间断电源、消防、空调等动环基础设施及监测系统,建设有基于国密算法的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并对机房的不间断电源、消防空调等动力环境基础设施进行定期更新、维护;协助采购人制定机房出入管理、设备巡检、值班等制度规范,协助采购人制定动力环境故障应急预案,并按照预案开展演练,协助制定不间断电源(UPS)电池、空调、消防等基础设施操作规范。 (2)维护材料费: 维护材料范围为超过质保期的信息化设备,根据破损程度决定是否维修、更新,维护费用按照实际发生工程量*材料单价计算。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本项目合同到期后,如果采购方对成交方提供的服务满意,并且在预算保证的前提下,可以续签合同,最多续签1年,合同1年1签)。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报告: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初传妮、贺业隆、苏世杰、徐明(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交通设施维护维修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服务类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7,275.5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月路2号
联系方式:18698998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政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海滨路5-10L号
联系方式:0429-21733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429-2173327
十、附件
采购文件:招标文件--交通管理支队交通设施维护维修服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