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榆林高新区南区储备土地治理项目(二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03日 13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YGX-2026-86
项目名称:榆林高新区南区储备土地治理项目(二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906,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林高新区南区储备土地治理项目(二期)N1标段 (地块32、地块33、地块34、地块35)):
合同包预算金额:1,814,9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814,9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榆林高新区南区储备土地治理项目(二期)N1标段 (地块32、地块33、地块34、地块35)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814,9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00日历天
合同包2(榆林高新区南区储备土地治理项目(二期)N2标段 (地块24、地块27、地块28、地块31)):
合同包预算金额:1,483,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83,8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2-1 | 其他建筑工程 | 榆林高新区南区储备土地治理项目(二期)N2标段 (地块24、地块27、地块28、地块31)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483,8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00日历天
合同包3(榆林高新区南区储备土地治理项目(二期)N3标段 (地块2、地块10、地块12、地块20、地块23、地块26)):
合同包预算金额:1,607,9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07,9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3-1 | 其他建筑工程 | 榆林高新区南区储备土地治理项目(二期)N3标段 (地块2、地块10、地块12、地块20、地块23、地块26)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07,9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0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高新区南区储备土地治理项目(二期)N1标段 (地块32、地块33、地块34、地块3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链接]);(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11)《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合同包2(榆林高新区南区储备土地治理项目(二期)N2标段 (地块24、地块27、地块28、地块3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链接]);(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11)《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合同包3(榆林高新区南区储备土地治理项目(二期)N3标段 (地块2、地块10、地块12、地块20、地块23、地块2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链接]);(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11)《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高新区南区储备土地治理项目(二期)N1标段 (地块32、地块33、地块34、地块35))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 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标识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的2025年度企业年度报告书; 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 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 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度赋码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一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附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为准; (6)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7)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并提供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提供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企业为其缴纳的2026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无不良记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备注:(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2)供应商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非法人可参与投标的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5)以上为必备证明文件,不能全部提供的将拒绝其投标; (若有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的,须按现行法律法规提供相应证书或材料)。
合同包2(榆林高新区南区储备土地治理项目(二期)N2标段 (地块24、地块27、地块28、地块3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 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标识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的2025年度企业年度报告书; 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 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 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度赋码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一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附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为准; (6)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7)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并提供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提供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企业为其缴纳的2026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无不良记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备注:(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2)供应商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非法人可参与投标的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5)以上为必备证明文件,不能全部提供的将拒绝其投标; (若有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的,须按现行法律法规提供相应证书或材料)。
合同包3(榆林高新区南区储备土地治理项目(二期)N3标段 (地块2、地块10、地块12、地块20、地块23、地块26))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 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标识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的2025年度企业年度报告书; 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 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 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度赋码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一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附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为准; (6)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7)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并提供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提供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企业为其缴纳的2026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无不良记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备注:(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2)供应商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非法人可参与投标的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5)以上为必备证明文件,不能全部提供的将拒绝其投标; (若有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的,须按现行法律法规提供相应证书或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10月14日 至 2026年10月20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11月03日 13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不见面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醒: (1)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链接]),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CA锁购买:①现场购买榆林市市民大厦3 楼,E18、E19 窗口,电话: 0912-3452148;②线上购买操作指南:[链接]?docId=829e079c5f0a4bd6a51365f5b942c676&cid=267&robotNo=1);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方式和“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 锁)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系统将拒绝接收。投标人可登录榆林交易平台〖首页〉不见面开标〗在线参与开评标过程,详见《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4)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链接])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5)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投标人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SXSCF 格式),并使用该文件重新编制电子投标文件(*.SXSTF 格式),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或旧版答疑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地址:榆林高新区创业大厦12楼
联系方式:158091213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榆林君鹏宇润工程造价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榆林高新区明珠大道榆商大厦写字楼A座10楼
联系方式:181091269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壮
电话:18109126949
榆林君鹏宇润工程造价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3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