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宜宾高新区高捷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标段(项目名称)已由宜宾高新区发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412-511534-04-01-726891】FGOB-015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高新产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宜宾高新产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工程名称:宜宾高新区高捷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标段监理; 2.2建设地点:宜宾高新区; 2.3建设规模及投资额:本项目实施范围约1589亩,涉及户数516户,共计1083人。四至范围为东至鸳溪路,南接宜屏大道,西至产业路,北临岷江。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公共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38100㎡,共计5处;新建公共停车位1200个及配置300个充电桩;新改建城中村配套道路约13.347km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本项目总投资112280.00万元,其中建安费约66160.6万元。本次招标建设规模为宜宾高新区高捷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标段,占地约972亩,建设内容包括高捷片区配套道路的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生态工程、综合管线等,建安工程费约7000万元,高捷片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安工程费约11000万元,建安工程费合计约18000万元。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工作内容及施工期延长、缺陷责任期、配合工程结算审计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5监理服务期限:工程开工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或工程结算审计完成(以最后到达时间为准),其中施工总工期180个日历天。 2.6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 近年(2022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具有一个独立承接的单个合同建安工程费1.5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 。 ☐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执业证书, 无(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1-18 22:00 至 2025-11-26 23:59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EF%BC%89%EF%BC%8C%E5%87%AD%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92%8C%E5%AF%86%E7%A0%81%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8F%8A%E5%85%B6%E5%AE%83%E6%8B%9B%E6%A0%87%E8%B5%84%E6%96%99%EF%BC%88%E5%90%AB%E6%8B%9B%E6%A0%87%E7%94%B5%E5%AD%90%E6%8A%80%E6%9C%AF%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A0%BC%E5%BC%8F%E4%B8%BA*.ZBJ%E3%80%81%E6%8B%9B%E6%A0%87%E7%94%B5%E5%AD%90%E5%95%86%E5%8A%A1%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A0%BC%E5%BC%8F%E4%B8%BA*.ZBS%E3%80%81%E5%9B%BE%E7%BA%B8%EF%BC%89%E3%80%82%E5%8F%A6%EF%BC%8C%E5%8F%AF%E9%80%9A%E8%BF%87%E6%9C%AC%E9%A1%B9%E7%9B%AE%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9%99%84%E4%BB%B6%EF%BC%8C%E5%85%8D%E8%B4%B9%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12-11 09:00。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