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404-00017
二 、 项目名称:2025年度望花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体检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5年度望花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体检
供应商名称:抚顺市望花区工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本溪路西段41-2号
中标(成交)金额:530(元)
评审总得分:95.3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5年度望花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体检
服务类
名称:2025年度望花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体检(C04070100体检服务)
服务范围:为望花区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干部职工体检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服务需求。
服务要求:为望花区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干部职工体检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服务需求。 3、体检服务要求: 1)供应商必须配备充足的体检医生及体检项目所需仪器,体检的医、护等人员应具有合法行医资质,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 2)供应商应给每位参检人提供一份免费早餐及饮用水等服务。 3)为了有效预防交叉感染,保证体检与就医分离,供应商应提供相对独立的体检场所及候检场所。 4)供应商要在体检前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参检人员的基本信息,提前合理安排体检布局,为采购人提供优质高效的体检服务。 5)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体检工作,确保体检质量,因工作疏忽造成体检纠纷,应安排免费补检漏检、错检项目,并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及损害赔偿责任。 6)在体检过程中,杜绝向参检人员推销药品。 7)须保证体检中严格执行无菌操作,严格杜绝和避免交叉感染,必须使用符合国家医疗卫生标准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如无菌针头和采血管等)。 8)体检过程中所需要的设备和耗材,除非采购文件说明,全部由供应商提供。 9)体检时,参检人员可以与供应商协商调换个别项目,调换后高出的差价部分由参检本人承担。 10)如供应商的体检场所离采购人单位距离较远,须安排专车上门接送体检服务。 11)采购人单位的参检人员如特殊情况在外地,供应商须安排异地体检。 12)供应商提供的体检报告要及时、完整、规范、准确。体检报告至少含有个人基本信息、各科体格检查记录、实验室检查报告、医学影像学检查报告、一些特殊检查报告、体检小结及疾病解释等内容。
服务时间: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体检项目。
服务标准:二、服务标准 1、体检人数:预计2545人,最终以实际体检人数为准。 2、体检项目: 一般检查及专科项目:一般检查、内科、外科、眼底检查、眼科检查、骨密度检测、糖尿病无创糖筛; 心电图及超声检查:心电图检查(12导)、腹部彩超(肝胆脾胰)、泌尿生殖系彩超(男、未婚女、已婚女)、双乳腺彩超(女)、甲状腺彩超(双侧)、颈动脉彩超(双侧); 实验室检测项目:全血细胞计数+5分类、尿液干化学分析、空腹血糖、糖化血红蛋白、肝功九项(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血清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AST)、血清总胆红素测定(T-BIL)、血清直接胆红素、血清总蛋白(TP)、血清白蛋白(ALB)、血清γ-谷氨酰基转移酶、血清胆碱酯酶、血清碱性磷酸酶)、血脂四项【总胆固醇(TC)、甘油三酯(TG)、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DL-C)、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血尿酸、肾功二项(尿素、肌酐)、幽门螺旋杆菌抗体、超敏C反映蛋白、甲胎蛋白AFP、癌胚抗原CEA、糖链抗原CA199、糖链抗原CA125、PSA(男)、糖链抗原15-3(女); X光检查:颅脑CT、胸部CT; 妇科检查(女):妇科内诊(子宫、宫颈及阴道)、液基薄层TCT、白带常规(阴道分泌物); 特色项目:口腔CT、中医体质辨识(正气胜衰、体质分型、脏腑功能状态)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甫、郑宏斌、王丹荔(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5年度望花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体检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要求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3,8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顺市望花区卫生健康局
地 址:抚顺市望花区本溪路西段41号
联系方式:024-568886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佰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规划街5-47号楼3号门市
联系方式:024-54648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旭
电 话:024-54648888
十、附件
采购文件:2025年度望花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体检采购文件(9.12) - 上传.docx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5年度望花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体检
供应商名称:抚顺市望花区工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