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嵩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嵩县S325漯嵩线跨湖大桥预防养护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608-410325-04-01-547856),已由嵩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嵩县S325漯嵩线跨湖大桥预防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嵩交【2026】7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招标人为嵩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S325漯嵩线跨湖大桥桥梁全长1266.96m,全宽20.5m。本次招标内容为:桥梁预防性养护。主要工作包括:铣刨重铺桥面沥青铺装,对破损、网裂处的钢筋混凝土铺装凿除重铺;恢复护栏和人行道破损;对结构裂缝<0.15mm时采用表面封闭法处理,当裂缝>0.15mm时采用压力注浆法进行处理;裸露的钢筋进行除锈、防锈处理;采用改性环氧砂浆修补破损处;上部边梁和下部盖梁进行防腐涂装;更换支座;更换泄水管;清理伸缩缝并更换止水条等。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如有)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2、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书原件扫描件;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企业注册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2)拟派项目总工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总工无在建承诺书)。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5、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2025年度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的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为D级(黑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此项目的投标。(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电子章)。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截图或承诺书,格式自拟)。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链接]),点击“[链接]”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移动CA或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6年11月06日 至2026年11月12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链接]”,登录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12月01日09时35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五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移动CA扫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链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执行洛发改公管〔2021〕2号规定。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嵩县县城白云大道 联 系 人:田老师 电 话:0379-66333867 代理机构: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高新区莲花街11号1幢5层A 座号 项目负责人:朱少堃 电 话:18237123703 监管部门:嵩县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李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66566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