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刑事行政案件涉案人员手机数据采集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拟对 “刑事行政案件涉案人员手机数据采集设备” 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GZDXF2025-004
2.项目名称: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刑事行政案件涉案人员手机数据采集设备”项目
3.采购人: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二、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预算金额:人民币12万元(含税)。
3、最高限价:人民币12万元(含税)。
三、采购项目情况
本项目一个包,采购供应商1名。采购“刑事行政案件涉案人员手机数据采集设备”2套(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asggzy.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备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14日9:00时至 2025年5月16日17: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鲜章)在 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办公楼 308办公室 (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69号)报名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不收费),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自带U盘)
七、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竞争性谈判开始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5 月 19 日 9:20 时(北京时间)。投标人自带密封的响应文件现场递交。
2、竞争性谈判开始时间:2025 年 5 月 19 日 9:30 时(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竞争性谈判地点。逾期送达的文件恕不接收。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和竞争性谈判地点: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五楼会议室(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69号)。
九、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 址: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69号
联系人:龚女士
联系电话:0826-2298111
本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自行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5月1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