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防汛行业无人机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南稍门十字东南角大话南门1幢1单元19层119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1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大荔县-2025-00188
项目名称:防汛行业无人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大荔县防汛物资储备中心防汛行业无人机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无人机 | 大荔县防汛物资储备中心防汛行业无人机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约起30日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荔县防汛物资储备中心防汛行业无人机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荔县防汛物资储备中心防汛行业无人机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 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及说明;
(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被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0)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活动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活动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03日 至 2025年11月07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南稍门十字东南角大话南门1幢1单元19层11908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1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大荔县应急管理局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1月1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大荔县应急管理局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1)获取采购文件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EF%BC%89%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5%8A%A0%E5%85%A5%E9%99%95%E8%A5%BF%E7%9C%81%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E%9B%E5%BA%94%E5%95%86%E5%BA%93%EF%BC%9B%3C/p%3E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1)《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荔县防汛物资储备中心
地址: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南环路住建局小区南侧约60米
联系方式:133353503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德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南稍门十字东南角大话南门1幢1单元19层11908室
联系方式:181092512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燕燕
电话:18109251231
德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1日

 
             当前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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