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法库县纪委监委食堂食材供应商,食材包括但不限于米面粮油类、水产类、肉类、蛋类、豆制品、干调、熟食、罐头类、蔬菜、水果、菌类、奶制品、饮品、其他食品类,食材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具体采购数量以每日采购需求单数量为准。
★二、服务需求:
(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要求:
食品要求
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将取消成交供应商的供货资格,成交供应商要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农药残留、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肉类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其它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 成交供应商供货时必须提供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卫生许可证、检疫证等有效证明。
基本要求
1.食品分类(包括不限于以下食材)
米面粮油类、水产类、肉类、蛋类、豆制品、干调、熟食、罐头类、蔬菜、水果、菌类、奶制品、饮品、其他食品类。
2.配送需求
2.1.米面粮油类
(1)油类:非转基因大豆油、花生油等油类。经过国家 GB 2716-2018 植物油标准验证,保证产品质量,包装上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提供SC食品生产许可证,浸出方式制成不得检出溶剂残留。产品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部注册的品牌,不可提供贴牌产品,中标人供货品牌应为正规品牌,且应为普通商业超市在售品牌。
(2)米面类:面粉、馒头粉、全麦粉、薏仁米、红米、紫米、江米、荞麦、米、大碴子、高粱米、大麦米、燕麦米、黑米面、豆面、大米面、饭豆、黑豆、绿豆、枸杞、百合、葡萄干、莲子、红糖、面片及各种杂粮等;
大米 | GB/T1354-2018一级标准,需提供SC许可证及批次检验报告,密封防潮包装,生产日期/保质期清晰标注。 |
面粉 | GB1355-86,每批次提供SC许可证及质量检测报告。 |
杂粮制品 | GB2715-2016(粮食卫生标准),非转基因,需颗粒完整,无虫蛀霉变。 |
2.2.肉禽水产类
(1)肉类、水产品所有食材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防疫有关标准。
(2)每批鲜肉、骨: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腐烂变质,必须是政府指定的肉联厂发出的放心肉并具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及当批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分割的牛羊肉每次送货时均提供有牛羊肉分割证,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并注明保鲜期。
(3)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且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食品安全可追溯,交货时需保持干净、新鲜、无异味。
冷冻禽肉 | 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执行GB/T19001-2016 标准和HACCP 体系及其应用准则要求;所供食品通过动物检验检疫所检验合格; |
(4)水产类要求:冷鲜或者冷冻,要求无化冻现象。食品安全可追溯。鲜鱼类:来源安全可靠,具有有水产品应有的色泽、气味,眼球饱满,眼睛亮丽,鱼肉紧实有弹性,以手指押后凹陷立即消失,鱼鳞鲜明有光泽,贴附鱼体牢固,不易脱落,腹部不膨胀,无异味。其他新鲜水产:来源安全可靠,活体、眼球明亮、观应呈现明亮且富有光泽,无大腹,无畸形,触感上应具有一定的弹性,无酸臭或陈腐味等刺激性气味。冷冻水产类:具有有水产品应有的色泽、气味,解冻后未去内脏的水产身体完整,无破肚;去内脏水产类内脏去除干净,剖割水产类内脏去除干净,切面平整,大小基本一致,部位搭配合理;具有新鲜水产固有色泽及花纹,有光泽,无干耗、变色,有鳞水产鳞片紧贴;具有正常特有滋气味,无异味;肌肉组织紧密有弹性,肉无异常;无外来杂质。?
2.3.瓜果蔬菜类
(1)瓜果蔬菜:必须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供应商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标准,卫生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气味、形态、颜色、滋味、光泽等。蔬菜的成熟度和鲜嫩程度在合理范围内,没有腐烂变质及其他异常味道,严禁提供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等异常蔬菜。
(2)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茼蒿、苋菜、芹菜等绿叶菜类。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无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3)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4)瓜果:黄瓜类、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5)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6)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7)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蒜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8)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9)水生菜类:藕、菱白、马蹄、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菱白不黑心。
(10)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蘑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11)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精苗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12)水果类:符合GB/T5009.218-2008等国家检测标准优等品,产品新鲜,有水果应有的颜色,要保证果实的色、香、味。发育充分,无农药气味,无臭味,无残留农药,包装完整干净,品相大小适中,没有明显的畸形或损伤,水果的颜色鲜艳且均匀,无人工修饰(打蜡,上色等)。封装好的水果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内外包装应完整,无外来物污染,无破损。
执行标准
蔬果类执行标准:
项目 | 指标 |
甲胺磷 | 不得检出 |
甲拌磷 | 不得检出 |
氧化乐果 | 不得检出 |
甲基对硫磷 | 不得检出 |
呋喃丹 | 不得检出 |
百菌清 | ≤1.0mg/kg |
多菌灵 | ≤0.5mg/kg |
汞(以Hg计) | ≤0.01mg/kg |
铅(以Pb计) | ≤0.2mg/kg |
砷(以As)计 | ≤0.5mg/kg |
氟(以F计) | ≤0.5mg/kg |
硝酸盐(以NaNO2计) | 瓜果类≤600mg/kg,叶菜根茎类≤1200mg/kg |
亚硝酸盐(以NaNO2计) | ≤4mg/kg |
国家规定其他必检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
2.4.干货杂粮类
(1)干货制品: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2)散装豆类:应具有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豆制品原料及成品均禁止使用转基因成分,经查实所提供物品中具有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立即终止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3)杂粮:符合GB2715-2016等国家及行业检测标准,一等品,非转基因。
2.5.蛋类、豆制品、乳类等
(1)蛋类:无斑点、无污染,个体均匀,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橘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2)豆腐: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
(3)腐竹: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黄色,有光泽。具有腐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其滋味,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
(4)豆芽:取得SC认证、芽身均匀挺直细长,脆嫩、光泽白、芽脚不软,无任何添加剂、清水豆芽、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GB22556-2008国家标准。
(5)干豆腐:无添加剂、无防腐剂,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 GB/T 22106-2008、GB2712-2014 等国家标准。
(6)素鸡:无添加剂、无防腐剂,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 GB/T22106-2008、GB2712-2014等国家标准。
(7)辛辣料:主要原料有八角、花椒、胡椒、桂皮、小茴香、大茴香、辣椒、孜然等。辛辣料呈干燥状,具有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霉味或其他异味。
(8)奶制品:牛奶、酸奶等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质量标准,保质期限完好。
(9)调料类:包装完好无破损,送货日期距质保到期不少于三个月。
2.6.其他食品及副食品类,应满足国家食品安全有关要求。
配送及验收
1、提供配送品种、时间、供应量要及时、安全、准确无误。每天早8点30分之前将当日所需食材、物品安全无误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货品送到后,经甲方食堂质检员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作为结算依据。对不合格的食品无条件退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供货商必须统一配送,不得转包。
3、根据实际情况下单,订单包括品种、数量、规格、计量单位(以斤、袋等为计量单位)等内容,供货商按采购人发送的订单信息,在指定时间将采购人所订购的商品配送至指定地点卸货后,由采购人安排相关人员按照订单信息对供货方配送的商品数量、质量、品种、金额等进行检验及核对,并签字确认。
质量标准
供应商供应的各类主、副食品需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供主、副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识或证书。供应商供应的蔬菜食品,需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有关的质量要求,严格遵守辽宁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供应的肉类、禽蛋类、水产类食品,需符合相关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要求,需符合采购人提出的有关要求和质量标准。中标单位在每次送货时,要将肉菜等的卫生检验报告随同供货清单交由采购人。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所提供的物品或食品。若因食品质量引起食物中毒(经工商、卫生防疫部门鉴定)中标单位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应资格。
定价方式
1、以每周五为定价日,以定价日的价格作为下一周的结算基准价(例如:下周三采购的食材,应按上周五的价格结算)。结算基准价参照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平均零售价的最新报价公布的价格。定价当日没有公布价格的,将日期推前至有公布价格的日期,以该日期公布的价格参照作基准价。食材价格由成交供应商提供,采购人负责核对。如遇食材价格调整均以价格确定日的价格为准,不再另行调整,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各自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风险。
2、若釆购人订购食材的价格,在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报价标准中未列出,以法库县当地市场零售价格作为基准价。投标人对法库县当地市场自行询价。
3、结算价格=基准价×成交比率×实际供货量。
★三、其他要求
考核及退出机制
1.食品配送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等有关饮食卫生规定,若在配送期间发现食品安全事故,直接终止服务合同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损失。
2.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考核,由采购人对食材配送质量、服务、价格等进行督导评议。
质量:配送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食材,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责任;
数量:缺斤短两;
服务:不服从采购人管理的;无正当理由超出配送时间1个小时及以上。
价格:不按成交价格提供服务;
成交供应商对评议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并提供证据。对确有不合格之处,成交供应商应积极沟通、妥善解决、按期整改。在合同期限内出现食品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履约期限:1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内容为准;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及条件:签订合同后,每月初结算上月发生额,提供发票及明细。
验收:
验收标准: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标准。
验收程序:采购人拟定。
验收报告: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方式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所供应食品须在各自质保期间内;所有供货、售后服务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中标供应商对所供产品提供质保服务。在质保期内,如产品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调换或退货的所有费用;拒绝临期食品(货物保质期限的20%视为临期)。
热线支持:7*24小时
现场支持:(0.5)小时内响应;( 1 )小时内到达
乙方需配合政府扶贫类采购任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1、备份投标文件电子版报送、解密、报价提交的时限 (1)备份投标文件电子版报送时限:开标截止时间前 (2)解密时限:自代理公司或甲方通知解密开始时间起30分钟以内。 报价提交的时限:开标截止时间前 2、投标人应自行携带电脑、CA锁 3、备份投标文件电子版1 份,采用U盘形式存储,开标现场“密封”递交,并与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上传的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4、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开标截止之前递交电子版备份文件的; (4)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电子版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3)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4)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人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