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冈制造兰州分公司、中油(长汀)催化剂有限公司2025年度滤袋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昆冈制造兰州分公司、中油(长汀)催化剂有限公司2025年度滤袋采购项目(二次)已由昆冈先进制造(北京)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昆冈先进制造(北京)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2025年度昆冈制造兰州分公司采购计划,本次需采购各类滤袋5450条。 其中兰州基地2890条、长汀基地2560条。
2.2预估总采购金额:3100000元(含13%税、运费及其它所有费用)。
2.3招标范围
兰州基地用滤袋2890条、长汀基地用滤袋2560条,共采购滤袋5450条。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mm)
数量
单位
需求地
使用装置
1
滤袋聚苯硫醚/聚酰亚氨
2700×120
950
条
昆冈制造兰州分公司
5000吨/年分子筛装置
2
滤袋聚苯硫醚/聚酰亚氨
3370×160
240
条
昆冈制造兰州分公司
5000吨/年分子筛装置
3
滤袋
3000×152
680
条
昆冈制造兰州分公司
8000吨/年分子筛装置
4
滤袋国产
4500×155
280
条
昆冈制造兰州分公司
6000吨/年分子筛装置
5
滤袋(玻纤覆膜)
130×3000
600
条
昆冈制造兰州分公司
10000吨/年微球装置
6
滤袋聚四氟乙烯、PPS混合料
125×3000
140
条
昆冈制造兰州分公司
25000吨/年微球装置
7
滤袋P84混纺
150×4500
1400
条
中油(长汀)催化剂有限公司
15000吨/年分子筛装置
8
滤袋P84混纺
160×3000
1000
条
中油(长汀)催化剂有限公司
50000吨/年微球装置
9
滤袋涤纶覆膜
160×2000
100
条
中油(长汀)催化剂有限公司
50000吨/年微球装置
10
滤袋涤纶覆膜
130×2000
60
条
中油(长汀)催化剂有限公司
50000吨/年微球装置
2.4标包划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所需供应商数量为1家。
兰州基地签约主体:昆冈先进制造(北京)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
长汀基地签约主体:中油(长汀)催化剂有限公司。
交货期: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分批交货,接招标人通知10个日历日内到货。
交货地点:(请登录)
2.5采购方式:带量采购。
2.6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下发至2026年6月30日。
2.7最高投标限价:3100000元(含13%税、运费及其它所有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最新年度(2023年或2024年)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有效是指:报告应当由两名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
3.3信誉要求:存在下列违法失信情形的按否决投标处理:①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 ②2021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③列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暂停(取消)投标(人)资格的单位和个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将被否决;
3.4业绩要求:
(1)要求近五年(2020年6月1日-投标截止日前30日)来招标产品在国内至少有1项催化剂滤袋供货业绩。
(2)需要提供供货合同、供货发票,结算发票必须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及不齐全的不予认可。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结果与提供的扫描件不一致或在该平台查询不到的视为提供虚假发票,请投标人谨慎提供相关资料;提供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业绩。
3.5投标人须承诺(承诺要求):
3.5.1安全环保健康要求:投标人需承诺近3年内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事件、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须提供承诺)
3.5.2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先提供样品,分析和试用合格后,方可供货。(须提供承诺)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需提供产品的技术标准或质量检测报告。
3.6.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2025年6月17日23时59分59秒至2025年6月23日23时59分59秒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