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四期)中标候选人
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E3507240701100061005
本项目于2025年12月18日8:30在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报招标人确定中 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招标人:松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项目名称:松溪县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四期)
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价为:14397935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评标办法及评标参数
评标办法:房屋市政-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
评标参数:现场抽取K值为9.74% ,计算出评标基准价为13085546元。
3、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投标人名称 | 修正前 报价(元) | 修正后 报价(元) | 修正原因 | 修正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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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 评审结果 | 原因 | 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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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依法推荐了一名中标候选人:福建省鑫福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投标报价:投标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叁佰零捌万壹仟壹佰元整(¥13081100.00元);
(2)项目负责人:林姜铭(执业证书注册编号:闽1352016201617366);
(3)工期:1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6、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叶信红(组长)、王培新、卢雪琴、刘跃敏、周华。
7、被确定为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无。
8、公示时间及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9日。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4年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监督机构进行投诉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松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松溪县红旗街233号,邮编:353500
电话:0599-2333697
联系人:叶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C215室,邮编:350001
电话:0591-28059637、18159962092,传真:/
联系人:陈女士、吴先生
招标人:松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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