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或光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规定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后果自行承担。备份响应文件的递交可以采用发送邮件或邮寄的形式。(1)供应商将加密备份文件发送至liaoningtianyou@163.com,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 (2)加密备份文件发送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如供应商在开标前发送不加密备份文件导致投标文件提前泄密自行承担责任。开标后请将文件密码发送至此邮箱。
3.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4.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6。本项目采购公告在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