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情乌兰木伦村公共交通智能停车服务站建设项目(大门安装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CZB-2025-01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
一、招标条件
本红河情乌兰木伦村公共交通智能停车服务站建设项目(大门安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2.8587万元,招标人为鄂尔多斯市红河情实 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红河情乌兰木伦村公共交通智能停车服务站建设项目(大门安装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采购标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采购标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评标现场核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情况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特定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 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新)或施工综合资质(新) 同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响应 文件须附资质证书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 必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 格证书、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本单 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03月至今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 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新入职人员同时提供劳动合同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 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文件须附证明材料扫描件)。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10日00时00分到2025年06月1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3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3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鄂尔多斯市
七、其他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红河情乌兰木伦村公共交通智能停车服务站建设项目(大门安装工程)
采购文件编号:JCZB-2025-011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采购标的数量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
1红河情乌兰木伦村公共交通智能停车服务站建设项目(大门安装工程)1详见磋商文件928587.00
(1)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者身份证明。
(2)提供投标人提供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材料
(3)提供投标人提供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提供投标人提供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提供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
(7)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8)提供人员证书及社保扫描件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投标人报名时按上述要求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 人、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的售价为0元人民币。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