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的委托,就郑州市工业路(先锋路-西四环)易涝点整治工程基坑监测及桩基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欢迎符合条件的参选人参加本次比选。
一、项目名称:郑州市工业路(先锋路-西四环)易涝点整治工程基坑监测及桩基检测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郑州市工业路(先锋路-西四环)易涝点整治工程基坑监测及桩基检测,包含但不限于沿先锋路自北向南新建检查井4座、d800雨水管道8米(钢板桩支护开挖施工)、d2000雨水管道97米(14米钻孔灌注支护开挖施工+83米顶管施工)等。
2、比选范围:基坑监测包含但不限于(1)围护(边坡)墙顶水平位移和竖向位移:(2)坑外地表沉降:(3)支撑轴力;(4)周边建筑物;(5)现场巡视,对硬化地坪、边坡护坡、接水沟、冠梁及支撑等裂缝进行观测巡视,若有裂缝应及时向建设部门汇报,严禁地表水下渗等;桩基检测包括但不限于钻孔灌注桩采用低应变动测法检测桩身的结构完整性,检测数量为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5根。当用低应变动测法判定的桩身完整性为Ⅲ类或IV类时,应用钻芯法进行补充检测。结合施工图纸以及现场实际情况检测范围予以调整。
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要求且满足比选人需求。
4、工期:根据比选人要求,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
5、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测与检测能力。
2、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同时具备岩土工程专业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满足三者之一);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地基基础工程专项检测资质)、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相应的计量认证证书(证书附表中的计量认证范围应满足本项目的监测、检测需求),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岩土类或测量类或其它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及本单位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4、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据实提供财务情况报表);
5、业绩要求:比选申请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注:类似项目业绩指桩基检测类似项目业绩或基坑监测类似项目业绩。
6、信誉要求: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比选申请资格被限制状态;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7、信用情况:比选申请人须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比选文件),比选人或代理机构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查询相关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法人)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企业法人)情况的查询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申请。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包的比选申请(提供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四、获取比选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09:00 至11:00,下午14:30 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2.地点:郑州市心怡路与寿丰街交叉口易元国际B座25楼。
3.文件领取方式:现场或邮件获取。
3.1现场获取:将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至郑州市心怡路与寿丰街交叉口易元国际B座25楼现场获取比选文件。
3.2邮件获取:将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扫描件以PDF形式发送至邮箱hnfy1618@qq.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联系人,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全称+联系方式”,经确认后将回执邮件,比选申请人按照邮件要求进行项目登记,未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完成项目登记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完成项目登记后代理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比选文件电子版。
4.比选文件费0元。
五、应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及地点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郑州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502会议室(郑州市二七区齐礼阎路1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7日09时30分。
2、开标地点:郑州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502会议室(郑州市二七区齐礼阎路1号)。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比选人及比选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凡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的参选人,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比选人信息
比选人:郑州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1-67187238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齐礼阎路1号
2、比选代理机构信息
比选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毕良辉、郑万里
联系电话:0371-55035772、16696613571
联系地址:郑州市心怡路与寿丰街交叉口易元国际B座2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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