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轨道交通站台门专业物资采购项目B25Q2-031
答疑补遗通知(一)
(招标编号:0611-2500270616AS)
各潜在投标人:
重庆轨道交通站台门专业物资采购项目B25Q2-031答疑补遗通知(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提问1.
招标资料《告知函》中写明后续招标人为“重庆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请明确本项目投标文件中的“招标人”是仍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还是更改为“重庆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答:投标文件中写重庆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或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均可。
提问2.
本项目业绩条款中均有“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须包含该合同执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的证明材料”要求。请明确:该项要求是否主要针对“框架合同”?若投标人签订的合同为常规采购合同非框架合同,在合同中已载明合同金额的情况下是否还需提交其他关于“合同执行金额”的证明材料?
答:所有合同均需要证明材料。
提问3.
1、招标文件第78页,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五. 投标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
问题:1、“投标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中规格型号列除了原招标清单所填外,其余空白项是否需要填写?若填写,是否可填写“定制”或“/”?
答:需要填写,不可填写“定制”或“/”。
二、补遗部分:
1、本项目投标报价最高限价(含税)为人民币7179503.35 元(大写:柒佰壹拾柒万玖仟伍佰零叁元叁角伍分),投标人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2、本项目廉洁监督卡已更新,以本次补遗发布的为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廉洁监督卡”。
3、本通知是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如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本通知内容为准。请各投标人仔细核对。
请各投标人仔细核对。
特此通知!
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9月 16日
答疑补遗通知(一).pdf
答疑补遗通知(一)--重庆轨道交通站台门专业物资采购项目B25Q2-031(挂网).doc
廉洁监督卡.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