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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数据同城灾备机房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甘肃省 其他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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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数据同城灾备机房建设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XZB-GSDX-GK-2025-02281),采购人为兰州乐智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询比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随着教育数字化转型的深入推进,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承载的业务范围持续拓展,涵盖普通高考、中考、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等各类教育考试的报名、命题、组考、评卷、录取全流程。相关业务产生的考生个人信息、考试成绩、招录数据等核心数据量呈指数级增长,这些数据不仅是教育考试工作有序开展的基础,更是维护教育公平、保障考生权益的关键载体,其安全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直接关系到全省教育考试体系的公信力。

在政策合规层面,《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要求,教育考试机构需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必要技术措施防范数据泄露、篡改、丢失等风险,确保数据处理活动合法合规。当前,网络攻击、系统故障、自然灾害等潜在风险日益复杂,传统数据存储与灾备模式在应对此类风险时,逐渐暴露出架构分散、扩容困难、响应滞后等问题,已难以满足核心数据实时备份、快速恢复的安全需求。

从业务发展实际来看,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原有 IT 架构面临多重挑战。一方面,各类考试业务的连续性要求不断提高,一旦发生数据安全事件,将直接影响考试流程推进,甚至引发社会舆情风险;另一方面,传统服务器与存储设备分离的架构,存在资源利用率低、维护成本高、扩展灵活性不足等弊端,无法适配业务快速迭代带来的动态资源需求。

本次采购旨在依据国家信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等级保护标准,打造一套覆盖数据备份、灾难恢复、业务连续性保障的全流程容灾备份体系。通过引入先进的技术设备与专业服务,实现教育考试数据的实时备份与异地存储,确保在遭遇突发灾难或系统故障时,能快速恢复数据与业务运行,降低系统停机时间,提升教育考试系统的抗风险能力,切实保障考生信息安全和教育考试工作平稳开展。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地点

交付期

1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数据同城灾备机房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

/

甘肃

合同签订后30日(日历日)内完成交付

1.2.1 采购内容

设备采购,详见技术规范书。

1.2.2 项目规模:304万元(含税,税率6%、13%)

    1.2.3 标包划分情况。

■不划分

□划分: 标包一: ;标包二:   

1.2.4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269.3772  万元(不含税),其中:设备最高响应限价为263.7168万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服务最高响应限价为5.6604万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询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供应商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以非联合体申明为准)

2.1.5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以提供的承诺书为准)。

2.1.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本项目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主要产品(超融合服务器、数据保护系统)生产资格证明材料和售后服务承诺;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响应主要产品(超融合服务器、数据保护系统)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和售后服务承诺。

注:授权函必须为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函,同一品牌、规格型号的产品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若同时有多个代理商参加,或代理商和生产厂家同时参加,其响应均将被否决。与供应商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响应。

2.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23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23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23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以承诺函及第(6)(7)(8)项网站查询截图为准。。

2.3响应产品资格要求:     /     

2.4响应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12月13日8时00分至2025年12月1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询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询比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3日15时00分。

5.2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响应文件开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7.   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项目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EF%BC%89%E3%80%81%E4%B8%AD%E5%9B%BD%E7%94%B5%E4%BF%A1%E9%98%B3%E5%85%89%E9%87%87%E8%B4%AD%E7%BD%91%EF%BC%88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F%BC%8C%E5%85%B6%E4%BB%96%E5%AA%92%E4%BB%8B%E8%BD%AC%E8%BD%BD%E6%97%A0%E6%95%88%E3%80%82%3C/p%3E

9.   联系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兰州乐智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553号

邮   编 :730010

联 系 人:陈经理

电    话:18919825662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     址:兰州市平凉路366号中国通信服务甘肃大厦18楼

邮     编:733000

联   系   人:方晴 、雷鸣

电        话:19913909922 、  18919160016  

电 子  邮 件:1121971858@qq.com

开 户  银 行:交通银行兰州民主东路支行

账     号:86210601730180102001666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 -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盖章)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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