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萨嘎县萨嘎县群团工作部(总工会)2025年福利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EF%BC%89%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5%B9%B6%E4%BA%8E 2025年11月04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FCG2025-29841
项目名称:萨嘎县萨嘎县群团工作部(总工会)2025年福利采购
预算金额:1050400元(大写壹佰零伍万零肆佰元整)
采购需求:萨嘎县群团工作部(总工会)2025年福利采购;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最高限价:1050400元(大写壹佰零伍万零肆佰元整)
合同履行期限: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执行《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2.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
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
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2.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供应商制
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
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3.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 年 10 月 14 日 00:00 至 2025 年 10 月 21 日 00:00(北京时间)。
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免费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 间:2025 年 11 月 04 日 10 时 00 分
地点: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3C/p%3E%3Cp%3E%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6%8F%90%E4%BA%A4%E7%BD%91%E5%9D%80%EF%BC%9A%E6%8A%95%E6%A0%87%E4%BA%BA%E8%AF%B7%E7%99%BB%E5%BD%95%E8%A5%BF%E8%97%8F%E8%87%AA%E6%B2%BB%E5%8C%BA%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D%91(%3Ca href="http://***/%22%3Ehttp://ggzy.xizang.gov%3C/a%3E.cn/%EF%BC%89%E6%8F%90%E4%BA%A4%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3Cstrong%3E%E4%BA%94%E3%80%81%E5%85%AC%E5%91%8A%E6%9C%9F%E9%99%90%3C/strong%3E%3C/p%3E%3Cp%3E%E8%87%AA%E6%9C%AC%E5%85%AC%E5%91%8A%E5%8F%91%E5%B8%83%E4%B9%8B%E6%97%A5%E8%B5%B75%E4%B8%AA%E5%B7%A5%E4%BD%9C%E6%97%A5%E3%80%82%3C/p%3E%3Cp%3E%3Cstrong%3E%E5%85%AD%E3%80%81%E5%85%B6%E4%BB%96%E8%A1%A5%E5%85%85%E4%BA%8B%E5%AE%9C%3C/strong%3E%3C/p%3E%3Cp%3E%EF%BC%881%EF%BC%89%E8%AF%B7%E6%8A%95%E6%A0%87%E4%BA%BA%E5%B0%86%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4%B8%AD%E9%9C%80%E8%A6%81%E7%AD%BE%E5%AD%97%E7%9A%84%E9%A1%B5%E9%9D%A2%E6%89%93%E5%8D%B0%E5%87%BA%E6%9D%A5%E7%AD%BE%E5%AD%97%EF%BC%8C%E5%B9%B6%E5%88%B6%E4%BD%9C%E6%88%90%E7%94%B5%E5%AD%90%E6%96%87%E4%BB%B6%E4%B8%8A%E4%BC%A0 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2)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目前招投标系统只接受西藏本地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藏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只认可西藏本地中国平安、中国太平洋、中国人寿、中国人保、大地保险公司西藏分公司、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保单保函。具体以系统提示为准)
(3)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审时候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本项目各项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网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媒体、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EF%BC%89%E8%BF%9B%E8%A1%8C%E5%8D%95%E4%BD%8D%E6%B3%A8%E5%86%8C%E3%80%81%E5%AE%8C%E5%96%84%E8%B5%84%E6%96%99%E7%AD%89%E5%B7%A5%E4%BD%9C%EF%BC%8C%E5%B9%B6%E4%BE%9D%E7%85%A7%E8%A5%BF%E8%97%8F%E8%87%AA%E6%B2%BB%E5%8C%BA%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D%91%E7%9B%B8%E5%85%B3%E8%A6%81%E6%B1%82%E5%8A%9E%E7%90%86 CA(数字证书),以便完成获取招标文件、投标等相关操作。各项操作及规范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其交易平台(系统)要求为准,如遇网站、系统平台、CA 等相关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