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横县西津二线船闸搬迁冬瓜岭安置区基础设施工程地基处理项目工程检测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1002816024636001 | ||
招标人 | 横州市土地储备供应中心 | ||||
建设单位 | 横州市土地储备供应中心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冠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61800平方米,净用地面积约157368平方米。本项目为安置区地基处理工程,拟将位于西津二线船闸搬迁冬瓜岭安置小区的地基采用混凝土搅拌桩工艺进行地基处理,以解决安置区因填土较厚导致的地基承载力不足的问题。本次拟建建筑物层数均为4层(局部5层),拟建建筑高度最高为20.4米,上部结构拟采用框架结构,基础为柱下独立柱基础。桩基类型为柔性桩,最长处理深度为18米。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26日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12月29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01月04日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永正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范围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总价 | 1887600.00元 | ||||
检测服务期 | 60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黄振业;(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4501274347;身份证号:4509**********4874)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南宁市良庆区玉成路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检测服务; 2.南宁市轨道3号线新村停车场项目一期工程类检测服务; 3.天峨县现代林业产业创新示范园先行启动区项目检测服务; 4.百东新区综合产业园项目(产业园三区厂房); 5.防城港市第十中学项目工程检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范围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总价 | 1830000.00元 | ||||
检测服务期 | 60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陈文闻;(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4501275329;身份证号:4502**********0094)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培训基地工程检测服务; 2.梧州市高新区光伏产业园建设项目; 3.宾阳县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工程项目(一期)检测服务; 4.南宁市兴宁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工程检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祥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范围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总价 | 1600000.00元 | ||||
检测服务期 | 60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王耽;(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4501271120;身份证号:4503**********0019)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南宁吴圩国际机场T3航站区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T3航站楼、站前综合体及高架桥工程桩基检测; 2.南宁吴圩国际机场T3航站区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附属建筑工程第三方检测; 3.南宁市滨湖路小学长虹校区二期工程(首期项目)独立项检测; 4.南宁市滨湖路小学长虹校区二期工程(首期项目)质量常规检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EF%BC%89%E3%80%81%E5%B9%BF%E8%A5%BF%E5%A3%AE%E6%97%8F%E8%87%AA%E6%B2%BB%E5%8C%BA%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7%BD%91%E7%AB%99gxggzy.gxzf.gov.cn%E5%8F%8A%E5%85%A8%E5%9B%BD%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F%BC%88%E5%B9%BF%E8%A5%BF.%E5%8D%97%E5%AE%81%EF%BC%89%EF%BC%88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EF%BC%89%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p%3E | ||||
异议和投诉 | 1.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 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3. 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异议受理部门 | 横州市土地储备供应中心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刘颖、0775-8331395 | ||
投诉受理部门 | 横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72281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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