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柳州东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柳州市工人医院鱼峰山院区功能完善提升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于2025年8月11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柳州)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发布的招标文件进行以下更改:
一、澄清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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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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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标文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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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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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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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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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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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采用1+N模式:①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N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且在柳州市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施工企业或者注册地在柳州市的施工企业;②1为注册地在柳州市的联合体主办单位,N为施工企业。(备注:1、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 3、除上述第2点情形外,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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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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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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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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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采用1+N模式:①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N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且在柳州市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施工企业或者注册地在柳州市的施工企业;②1为注册地在柳州市的联合体主办单位,N为施工企业。(备注:1、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 3、除上述第2点情形外,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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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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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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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资格评审标准-有限数量制
(二)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一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建函〔2024〕657号),本项目招标人应用信用评价结果):
施工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50%(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100%,1亿元以下取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50%(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0%,1亿元以下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比例范围内在发出招标文件前自行决定,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桂建云”平台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
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由评委在评标室中按照最近一期柳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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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资格评审标准-有限数量制
(二)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一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建函〔2024〕657号),本项目招标人应用信用评价结果):
施工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50%(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100%,1亿元以下取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50%(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0%,1亿元以下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比例范围内在发出招标文件前自行决定,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桂建云”平台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
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由评委在评标室中按照最近一期柳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查询。【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超过100分时按100分计取;柳州市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超过100分时按100分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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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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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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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详细评审
2.2.2(4)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一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建函〔2024〕657号),本项目招标人应用信用评价结果。 ):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50%(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100%,1亿元以下取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50%(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0%,1亿元以下取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
【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规定比例范围内自行确定,招标代理在发出招标文件前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桂建云”平台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
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评标室中按照最近一期柳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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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详细评审
2.2.2(4)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一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建函〔2024〕657号),本项目招标人应用信用评价结果。 ):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50%(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100%,1亿元以下取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50%(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0%,1亿元以下取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
【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规定比例范围内自行确定,招标代理在发出招标文件前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桂建云”平台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
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评标室中按照最近一期柳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查询。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超过100分时按100分计取;柳州市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超过100分时按100分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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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有变更,现对招标工程量清单进行修正,以最新上传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本项目部分图纸有变更,以最新上传系统的图纸为准。
四、本项目开标、截标时间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更改为:2025年9月18日09时20分。
五、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按照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均按此修改。其余条款不变。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柳州东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5年9月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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