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司准备参加本次项目,项目名称:东莞市茶山镇京环路及周边排水升级改造工程,在此次投标项目中,有可能存在某些企业串通业主串通代理专家想垄断东莞市投标市场,可能存在利益输送,并且通过控制达到内定中标的情况。请监督单位查清真相,要公平公正公开!
问题:代理单位在招标文件中设置门槛明显是排斥其他投标人!代理和业主私相授受,互送利益,企图内定中标单位,完全属于垄断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规定的垄断行为如下: (1)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认定为垄断行为; (2)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认定为垄断行为; (3)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认定为垄断行为。 望监督单位要严查本项目,如有这样的情况严厉查处!
回复:关于上述问题的答复如下:本项目招标按照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2022〕28 号)、《东莞市水务工程评定分离招标管理办法(试行)》等开展招投标活动。关于以上提出的问题,并无相关证明材料和合法合理的事实依据,招标人不予受理。各相关单位如能提供有效的证据或线索,可提供到相关部门进行查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