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县农田灌排能力提升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献县农田灌排能力提升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已由献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献发改投资{2025}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献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及县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献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献县。 (2)建设内容及规模:疏通修复农渠、斗渠、毛渠403.105公里;铺设农田排涝暗涵103.575公里;新(改)建涵洞310座;新(改)建扬水点620座;铺设144720亩田间灌溉管网900公里;新(改)建节水灌溉农田2.543万亩;蓄水坑塘整治5座。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 EPC 总承包工作,包括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3质量标准: ①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②工程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计划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至2028年5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此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勘察设计单位:(1)设计单位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证书;(2)勘察单位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或具有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具有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注:本工程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可以为满足要求的同一人,也可以为满足要求的不同的人。3.1.3其他要求:(1)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投标人以承诺函格式响应(格式自拟),本承诺函随中标公告一并公示,对发现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2)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以承诺函格式响应(格式自拟),本承诺函随中标公告一并公示,对发现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4)信誉要求:①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此要求。)(5)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6)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该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预留预算总额的 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参加投标的大型、中型企业根据预留份额提供分包意向承诺函且符合上述要求,否则相关投标无效。(7)各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 IP 地址不相同;各投标单位上传投标文件的 IP 地址不相同。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最多由四家组成(勘察设计单位最多由两家组成,施工单位最多由两家组成),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③联合体成员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投标。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项目法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⑥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投标活动及合同的组织履行。⑦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也包括联合体各方成员。⑧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须按要求盖章签字。⑨除第⑧条款和招标文件规定的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盖章、签字以牵头人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1-09 09:00至2026-01-1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2-03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双盲+分散评审(远程异地)”的相关政策执行。(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2、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 (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系统(网址:https://***/hbggfwpt/%EF%BC%89%E5%90%8E%EF%BC%8C 选择“沧州市(全流程)”,打开【工程建设-招标文件下载】菜单,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操作。下载招标文件过程中如遇到系统问题可咨询电话:4009980000。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网址:https://***/hbggfwpt/%EF%BC%89%E2%80%9D%E9%A6%96%E9%A1%B5%E7%9A%84%E2%80%9C%E6%B2%A7%E5%B7%9E%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5%85%B3%E4%BA%8E%E5%B8%82%E5%9C%BA%E4%B8%BB%E4%BD%93%E7%99%BB%E8%AE%B0%E6%B3%A8%E5%86%8C%E7%9A%84%E9%80%9A%E7%9F%A5%E2%80%9D%E7%9A%84%E8%A6%81%E6%B1%82%E5%8A%9E%E7%90%86%E7%9B%B8%E5%85%B3%E6%89%8B%E7%BB%AD%EF%BC%8C%E5%B8%82%E5%9C%BA%E4%B8%BB%E4%BD%93%E6%B3%A8%E5%86%8C%E5%92%A8%E8%AF%A2%E7%94%B5%E8%AF%9D0317-2175672%E3%80%82%3Cp%3E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河北至成中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陈振,联系电话:16630733672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 献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办
电话: 0317-4636510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献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至成中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献县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332号旺角国际14层1408、1409、1410室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张景松 | 联系人: | 陈振 |
| 电话: | 0317-4665556 | 电话: | 166307336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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