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高新区创业创新数字产业园赋能升级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商丘高新区创业创新数字产业园赋能升级工程 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3-411402-04-01-857952 ,招标人为商丘永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商丘高新区创业创新数字产业园赋能升级工程
2.2招标编号:商工程〔2025〕099号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商丘高新区创业创新数字产业园进行赋能提升改造,涉及建筑面积为283026.47 ㎡,主要内容包括建筑室内室外装修、暖通工程、安防工程、办公用房精装修、厂房地面改造、交通标线工程、光伏系统、冷库系统、净化车间、充电桩、外立面亮化工程、楼梯间地面铺装、逃生楼梯、水电安装室内外装修改造、消防系统装修改造,室外配电工程、空压机安装、抽排烟系统等。
2.4建设地点:商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具体位于商荣路以东,梧桐路以南,商兴路以西,仓平路以北。
2.5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6474.62万元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2.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工程总承包
第二标段:监理
2.8招标控制价:
设计:3106800元
施工:工程审计决算价款的100%(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6);《河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河南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02-31-2016);工程量清单项目计量规范(2013-河南);《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01-31-2016)》)。
监理:1600300元
2.9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第一标段:商丘高新区创业创新数字产业园赋能升级工程总承包,包括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含安装)、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
第二标段:施工阶段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2.10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工期):600日历天
第二标段(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11设计质量: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技术规范、规程和有关技术规定
2.12施工质量:合格
2.13监理标段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2.14评标和定标方法: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用“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的方式。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的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3.1资格要求:
3.1.1施工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设计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人员要求:
3.2.1施工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在施工单位、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前近三个月的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网络查询结果为准)。
3.2.2设计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前近三个月的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网络查询结果为准)。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提供)。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应提供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的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的信用记录,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提供)。
3.4.2投标人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提供)。
3.5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最多由两家单位组成。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为建筑工程施工单位,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2)组成联合体后的资质需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投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负责网上投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凭 CA 数字证书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主体库材料,联合体成员无需此项操作。
(5)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只需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我要投标”即可;
(6)牵头人负责签署相关资料;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均具有联合体的法律效力,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 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须显示姓名及身份号码)、拟派项目经理(须显示姓名及身份号码)、拟派设计负责人(须显示姓名及身份号码)的失信被执行人情况,被列入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做在投标文件中。(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提供)。
3.7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提供)。
第二标段:
3.9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0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前近三个月的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网络查询结果为准)。
3.11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12信誉要求:
3.12.1投标人应提供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的信用记录,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3.12.2投标人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3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 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须显示姓名及身份号码)、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显示姓名及身份号码)的失信被执行人情况,被列入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做在投标文件中。
3.14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1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jy.shangqiu.gov.cn)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4.3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5 年 7 月 15 日上午 09:00 分整(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 五 开标席位(商丘市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西南角);
5.3投标文件解密开始和截止时间: 2025 年 7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5 年7月 15 日 11 时 00 分;在规定的时间内因投标人原因未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5.4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专区上传到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因投标人原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5.5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流程: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锁登录后将已固化且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网上递交,并确保网上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网上递交,请投标人错峰上传,详细操作可参阅交易平台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阶段);
5.6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再到达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请投标人通过互联网登录交易平台自助完成投标签到、投标文件解密及澄清答疑等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交易中心系统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附件“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2019-12-31版本”。
5.7投标人应下载安装最新版投标人工具箱《V6.8.0》;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使用的投标人工具箱版本号需与代理使用的招标人工具箱版本号一致,请及时关注招标代理公司使用的招标人工具箱版本号,并使用同一版本号的投标人工具箱。
6.投标保证金交纳
6.1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控制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6.2交纳方式:可以采用电子投标保函、银行汇款的方式;
6.2.1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开具时间及方式:
(1)开具截至时间: 2025 年 6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7 月 15 日 00 时00分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2)开具方式: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jy.shangqiu.gov.cn)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具体流程详见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2020年3月6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附件“电子投标保函办理流程”。
6.2.2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1)交纳及到账时间: 2025 年 6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7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截止(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获取方式: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jy.shangqiu.gov.cn)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金账号”。(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及《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8.异议和投诉渠道
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定期间内以书面形式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线上异议操作流程请参考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 6 月 16 日发布的通知公告-《关于开通项目在线质疑/异议和处理功能的通知》。
9.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商丘永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平原街道果园路北侧16号
联系人:高女士
电话:17550075360
招标代理机构:昂扬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80号院
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15837046781
监督单位: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商丘市睢阳区神火大道南段116号
电话:0370-3390896
发布人:昂扬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 6 月 2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