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机关 新城镇2025年河道保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R-津A-2025-招字018)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23日发布来源: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机关 项目概况 新城镇2025年河道保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自由贸易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与东七道交口吾合商务中心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R-津A-2025-招字018 项目名称:新城镇2025年河道保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1.3258万元 最高限价:121.3258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要求执行; (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磋商截止日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A.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B. 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或2025年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3日到2025年05月3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自由贸易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与东七道交口吾合商务中心3楼 方式:本项目采取现场获取的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1、现场获取磋商文件须携带现金,为保证开具发票信息的准确性,请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开票信息。如需电子版文件,请携带U盘或移动硬盘等存储设备。 售价:1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自由贸易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与东七道交口吾合商务中心3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0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自由贸易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与东七道交口吾合商务中心3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湾国兴路与津同道交汇处东北角 联系方式:022-253982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津市自由贸易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与东七道交口吾合商务中心3楼 联系方式:022-82909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达、孙雅婷 电 话:022-82909789 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5月2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