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CZB-GK-202502005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供应链产品合作银行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供应链产品合作银行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供应链产品合作银行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供应链产品合作银行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 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无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出具 法人企业的授权书,同一法人企业只能派遣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六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 录(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 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
(5)投标人提供开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 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12日09时00分到2025年06月1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现金发售领取,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3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3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手机: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