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泾阳县县城吉元大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九路中登文景大厦B座22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2月09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ZC-C260114Y
项目名称:泾阳县县城吉元大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工程设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泾阳县县城吉元大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工程设计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7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7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工程设计服务 | 泾阳县县城吉元大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工程设计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7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泾阳县县城吉元大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工程设计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泾阳县县城吉元大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工程设计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至少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银行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户证明材料);注:财会〔〔2023〕15号文《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主动向被审计单位提供附验证码的审计报告。即2023年及以后的审计报告需附验证码。3、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增值税(或所得税)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或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诚信声明; 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或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的诚信声明; 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6、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合法授权: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本单位证明 (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8、投标人承诺函:投标人与交叉控股股东、交叉兼任高管的其他投标人未同时参与该项目投标,在投标前3年内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的行为,并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不以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人员提供利益和好处谋取中标;无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职工在该单位兼职的情况,不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相关人员输送利益等行贿行为,其公司非采购人单位职工和家属投资开办的公司,其法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也不是采购人单位职工及家属(提供承诺函)。9、信用信息: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EF%BC%89%E3%80%81%E9%87%8D%E5%A4%A7%E7%A8%8E%E6%94%B6%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8%BB%E4%BD%93%E3%80%81%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8%A1%8C%E4%B8%BA%E8%AE%B0%E5%BD%95%E5%90%8D%E5%8D%95%E2%80%9D%E7%9A%84%E4%BE%9B%E5%BA%94%E5%95%86%EF%BC%9B%E4%B8%8D%E5%BE%97%E4%B8%BA%E4%B8%AD%E5%9B%BD%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BD%91(https://www.ccgp.gov.cn)%E2%80%9C%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8%A1%8C%E4%B8%BA%E8%AE%B0%E5%BD%95%E5%90%8D%E5%8D%95%E2%80%9D%E4%B8%AD%E7%9A%84%E4%BE%9B%E5%BA%94%E5%95%86%E3%80%82%3Cp%3E 10、供应商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1月27日 至 2026年02月03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九路中登文景大厦B座2208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2月09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九路中登文景大厦B座2208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2月09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九路中登文景大厦B座22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文件时,请持单位介绍信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和办理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2〕431号);
12)《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2〕20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泾阳县中心街201号
联系方式:029-362221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立泽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九路中登文景大厦B座2208室
联系方式:13991272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13991272991
陕西立泽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27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