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松山湖湾区新材料成果转化中试基地项目场内平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广建咨询(东招)2025-01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莞松山湖湾区新材料成果转化中试基地项目场内平整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松山湖科学城科技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东莞松山湖科学城科技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东莞松山湖湾区新材料成果转化中试基地项目场内平整工程。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中子源路。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东莞松山湖湾区新材料成果转化中试基地项目场内平整工程,工程造价218.064622万元。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2,180,646.22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2,180,646.22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274,589.58元,含安全生产措施单列费人民币25,842.45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单位:广东丰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松山湖科学城科技运营有限公司。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东莞松山湖湾区新材料成果转化中试基地项目场内平整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主要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现场勘测与放线
测量放线:根据图纸,使用全站仪、GPS等设备进行精确测量,在现场标定出场地的边界、坐标控制点、高程基准点以及土方开挖与回填的边界线,详细记录场地原始及施工完成后的地形地貌、高程数据,为土方工程量核量提供准确依据。
2.场地清理与拆除
树木砍伐与清运:清除场地内所有影响施工的树木、灌木、树根及植被。障碍物清除:清除地表的所有杂物,包括垃圾、废弃建筑物、构筑物基础、电线杆等。
3.土方工程
土方开挖:对于场地内的高于设计标高的区域进行机械开挖,将土方转运至低洼区域临时堆放点。
土方回填:对于场地内低于设计标高的区域,使用符合要求的土料进行分层回填。回填土可来源于场内开挖的合格土方或外购土方。
土方调运与平衡:通过精细计算,力求在场内实现“挖填平衡”,最大限度地减少土方的外运或外购,以节约成本。
地基处理与碾压夯实:对回填区和原状土区域进行分层碾压,确保达到形成坚实、稳定的地基基础。
4.边坡修整与支护
根据设计图纸,对场地周边或内部形成的挖、填方边坡进行修坡整理。
对于不稳定或坡度较大的边坡,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滑坡和水土流失。
5.施工措施与环保设施
排水沟设置:在场地周边及内部开挖临时排水沟、截水沟,形成有效的排水系统,确保降雨时地面水能迅速排出,防止积水和边坡冲刷。
在场地主要出口处,必须建造标准的车辆冲洗设施(洗车槽),并配备沉淀池。所有驶出场地的运输车辆必须经过彻底冲洗,确保轮胎和车身不带泥上路,并对场地进行围蔽,符合市政环保管理要求,防止对城市道路造成污染。
现场围蔽及降尘措施:在土方作业期间,采取定期洒水、覆盖防尘网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
(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2.9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2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5 年 11 月 10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5 年 12 月 4 日。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更换资质证书前有效期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2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3.2.3贰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安〔2020〕26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东莞市建设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管理机制的通知》(东建质安〔2023〕6号)的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
其他:于投标会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
3.3.3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4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与2025年11月04日至2025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4.2条所要求的资料前往东莞市南城街道西平宏伟三路 39 号联景商业大厦 16 层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4.2投标人凭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①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④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及建安B证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1月14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东莞市松山湖状元路深城投大厦1号楼1楼大会议室。投标会时间2025年11月14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东莞市松山湖状元路深城投大厦1号楼1楼大会议室。(投标会前30分钟即09:00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招联合门户网站(www.365trade.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网(www.gzjc.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7.投标担保
7.1投标担保金额: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2投标担保形式:/。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东莞松山湖科学城科技运营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   地 址:  |    东莞市松山湖礼智路3号生产力大厦306  |    地 址:  |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西平宏伟三路39号联景商业大厦16层  |  
|   邮 编:  |    523000  |    邮 编:  |    523000  |  
|   联系人:  |    黎工  |    联系人:  |    梁工  |  
|   电 话:  |    0769-38836688  |    电 话:  |    0769-22801999  |  
|   传 真:  |    /  |    传 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gjzxdg@126.com  |  
2025年11月04日
202511041728202347585483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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