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B3206230340000389 | 项目名称 | 如东县电大路(人民路-东环路)改扩建工程 |
标段编号 | B3206230340000389003001 | 标段名称 | 如东县电大路(人民路-东环路)改扩建工程 |
工程类型 |
如东县电大路(人民路-东环路)改扩建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东县电大路(人民路-东环路)改扩建工程已由如东县数据局以东数据投(2025)48号批准建设,项目使用单位为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实施单位)为如东县开泰城建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衡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如东县老城区电大路。
2.1.2建设规模:位于如东县老城区电大路,涉及新增用地约36309平方米。该项目西起人民路,东至东环路,全长约960米,按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建设,规划红线宽度36米,设计速度4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含停车场、小游园)等,建安造价约4900万元。
2.1.3工期要求:总工期:300日历天。(注:投标系统中工期填设计工期+施工工期之和)
设计周期:30日历天,
施工工期:27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7月18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5月14日。
2.1.4质量要求: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竣工图以及后期相关服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②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③ 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和地方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如东县电大路(人民路-东环路)改扩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直至建成交工(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内容:
2.2.1、设计部分:
按照招标人和最新勘察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本项目的测量、勘察、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管线综合、交通工程、智能化工程、绿化工程、路灯工程、道路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公交站台(含座椅等)、停车场、垃圾箱等配套设施工程】、配合方案和施工图审查、完成施工过程中的技术交底和现场指导、完成招标人交办的涉及设计的其他一切任务。
2.2.2、施工部分:
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管线综合、交通工程、智能化工程、绿化工程、路灯工程、道路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公交站台(含座椅等)、停车场、及垃圾箱等配套设施工程。
2.2.3、以上工作内容均包含在项目报价中。完成本项目内所有设计、施工、调试、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结算、维护保修等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且申请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具有相应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专业(道路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 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3.2.1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为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职称(道路工程专业)。
注:1、如职称证书未明确相关专业的,可以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等相关佐证材料或提供相关学历毕业证书作为佐证材料。
2、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个人。
3.3机械设备要求(须牵头人提供):企业自有多功能摊铺机(摊铺宽度8000mm及以上)或企业自有平地机(100千瓦及以上)【须提供机械设备发票原件彩色扫描件,提供多功能摊铺机的宽度或平地机(100千瓦及以上)证明材料扫描件(注:以上除设备发票原件外的证明材料扫描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提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如未提供扫描件的视为未投入该设备】。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自2023年5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2自2024年5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3自2025年2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江苏省或南通市或如东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4自2020年5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且应满足: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单独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双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须提供联合体成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
3.7未尽之处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资格审查标准”
3.8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9根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全省统一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对接工作的通知》要求,原南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于2025年5月24日停止使用,请各投标单位按照要求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登记、完善相关信息,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公告》。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7月3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交易平台;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平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 3日上午9时00分,解密截止时间:系统默认的60分钟为解密时限,以鸿雁系统倒计时为准。若遇系统问题,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解密时限,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评定分离,评标、定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开标说明
1、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找到“网上开标”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后附件“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本项目已启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网上招投标项目所有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信息及项目负责人等人员信息必须通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网上审核,否则不予认可。
4、主体信息库登录路径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进行用户注册及企业信息管理。使用过程中可点击登录页面下方“用户手册”查看操作指南。
5、各方主体需及时进行全省统一主体库注册,主体库切换过渡期间,请各投标人或竟买人(含自然人)认真阅读并严格响应最新的招标(出让)公告及招标文件(澄清文件)要求,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全省统一主体库技术支持:025-83668675。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0513-59005900。
10.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市场监管科 联系电话:0513-81908818
11. 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肆拾万元整 。本工程可采用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采用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附件),作出承诺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并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如东县开泰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掘港镇珠江路118号
邮编:226400
联系人:任工
电话:15962771239
电子邮件:/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衡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城中街道长江路399浦发领秀城61幢1201室
邮编:226400
联 系 人:周春柳
电话:13625239921
传真:/
电子邮箱:339468610@qq.com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
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资审条件、业绩等),一律从经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备案的企业主体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有权不予认可,部分无法在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办理企业主体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 V3.0 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上传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投标文件内容必须真实,如果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并且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办法,且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如下:
(一)开标、评标程序:
CA锁解密—资格审查评审—技术标评审—经济标(投标报价)开标—经济标(投标报价)评审—资信(商务)评审—确定定标候选人。
(二)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按形式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的合格条件,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
1、资格符合性评审:
(1)形式评审
资格审查形式评审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一致 |
2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3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需提供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
(2)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投标人需提供的材料 |
1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 格式见第六章 |
2 | 法人授权委托书 (如有授权) | ①必须盖单位法定代表人章 (或签字)及单位公章的原件;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效。 | 格式见第六章 |
3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 |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等 |
4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证照核发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
5 |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 ①施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 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设计单位: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专业(道路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①②的资格条件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并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单独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
6 | 施工单位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施工单位具备安全产生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7 | 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及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个人。) | 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职称(道路工程专业)(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 | 有效的项目负责人证书 |
8 | 拟派施工单位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 拟派施工单位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9 | 拟 派 授 权 委 托人(委托代理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均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授权委托人(委托代理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 (注:设计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退休人员) | 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授权委托人(委托代理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5年3月份至 2025年5月份三个月里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和用人单位聘用合同);(注:设计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退休人员) |
10 | 机械设备要求(须牵头人提供) | 机械设备要求(须牵头人提供):企业自有多功能摊铺机(摊铺宽度8000mm及以上)或企业自有平地机(100千瓦及以上)【须提供机械设备发票原件彩色扫描件,提供多功能摊铺机的宽度或平地机(100千瓦及以上)证明材料扫描件(注:以上除设备发票原件外的证明材料扫描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提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如未提供扫描件的视为未投入该设备】。 | 注:1.以上除设备发票外的证明材料扫描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提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如未提供扫描件的视为未投入该设备 |
11 | 拟派施工单位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 (1)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3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格式见第六章 |
12 | 诚信承诺书 | 诚信承诺书 | 格式见第六章 |
13 | 信用承诺书 | 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书 | 格式见第六章 |
14 | 联合体投标协议(如有)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且应满足: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单独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双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须提供联合体成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 | 格式见第六章 |
备注 | 上述资格审查内容在网上招投标系统中须上传提供清晰可辨认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扫描件不清楚导致无法辨认的并且任意一项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不通过的,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1)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且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资料要求,方可参加技术、经济标(投标报价)及资信(商务)的定量评审。
2、技术标、经济标评审(100分)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1分 项目管理机构:2 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87分 |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11分) | 1.总体概述(1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 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设计管理方案(2分) |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 ||
3.采购管理方案(1分) | 1、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1分) | ||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 ||
5.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1分) | ||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
8.现场踏勘施工评估(1分) | 对项目施工现场进行踏勘,投标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作出有经验的施工评估、建议及措施进行打分。 | ||
注:①.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每超出一页扣0.1分。 ②.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投标文件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
8.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答辩(2分) | 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身份证原件、黑色水笔到达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等候答辩,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抽取两道题目,采用书面形式答题。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答辩现场,则视为自动放弃,该项不得分。(0-2 分)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答辩各评分点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
2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项目组人员(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可提供) (2分) | 1、施工单位:(1)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和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得0.5分;(2)施工技术负责人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和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得0.2分;(3)施工安全负责人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得0.3分。 2、设计单位:设计负责人同时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以及一级造价工程师,得1.0分。 注:1、须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身份证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3月份至 2025年5月份三个月里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原件彩色扫描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的,不予得分。 2、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以上同一人员不得重复计分。 |
3 | 工程总承包报价(87分) | 工程总承包报价(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87分) | 投标人的商务标必须响应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招标人采取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从下列两个评标办法中确定一个最终的商务标评审标准。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未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为95%、96%、97%、98%。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87分,有效投标报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5分,每高1%扣1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B为招标控制价,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Q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从65%、70%、75%、80%、85%五个值中随机抽取确定,Q2=1-Q1;K1 的取值为95%、96%、97%、98%,K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为:90% 。 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87分,有效投标报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5分,每高1%扣1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 说明: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除确认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