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安县水利局新安县提黄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设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8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新安政采公开-2025-17 | |||||||||||||||
2、项目名称:新安县水利局新安县提黄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设计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495,500.00元 | |||||||||||||||
最高限价:14955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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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项目名称及项目代码:新安县提黄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设计项目;(项目代码2503-410323-04-05-252426)2、项目编号:新安工服招标(2025)0002号 ;政府采购备案编号:新安政采公开-2025-17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1、现状渠道及管道清淤,破损渠道、路涵、水闸拆除重建,占压渠道恢复等;2、土洼支渠延长,铺设管道,新建阀门井、蓄水池等管道附属建筑物。3、灌区现代化建设:新建量测水设备,视频监控及预警播报系统,对渠首泵站进行自动化改造等。本次工程估算总投资9200万元。此次为新安县提黄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设计项目招标。5、项目建设地点:洛阳市新安县辖区内。6、招标范围:本项目立项建议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勘察、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规范规程要求。8、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完成。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10、招标控制价:1495500.00元。注:招标控制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11、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12、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 |||||||||||||||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完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章。) 3、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章。)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5年04月07日 至 2025年04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 |||||||||||||||
3.方式: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5年04月28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新安县)。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5年04月28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新安县)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投标保证金缴纳执行洛发改公管〔2021〕2号规定。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2、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3、中标通知书发放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4、签订合同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5、监督单位:新安县水利局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水利局监管部门联系方式:13938865965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新安县水利局 | |||||||||||||||
地址:新安县农业大厦三楼 | |||||||||||||||
联系人:李女士 | |||||||||||||||
联系方式:16637963990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城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159号功成校苑A座1801 | |||||||||||||||
联系人:杨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6036061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603606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