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15G-SZ27HXXMJC-2026-0101
1.招标条件
深圳27号线项目已被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深圳市国资委。招标人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7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27101标土建三工区项目经理部 。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招标人所需柴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丽水站~学府医院站、学府医院站、学府医院站~南科大站区间、南科大站、南科大站~长岭陂站区间,全长约3.318Km。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柴油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生产能力:生产企业必须达到一定的生产能力,并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
(4)财务能力: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时须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必须提供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检测且检测报告有效。
(6)供货业绩:需提供近两年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不少于三份);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2024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不在《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序号 招标人名称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7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27101标土建三工区项目经理部 CY 柴油 升 238000 0 0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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