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上高县新东大道道路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2.预算金额:870000元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审计结算完成,并配合结算审核完成。工期暂定12个月
4.采购清单:详见附件征集清单
5.供应商资格:能够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征集方案说明
(1)提供完整准确的征集采购预算价,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服务要求、市场价格、商务条款、评分细则等。所提供的采购预算价将作为征集人编制采购需求和招标文件重要参考依据。
(2)方案征集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8日17:00止(不少于5个工作日)(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提交书面意见的,不予接受;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
(3)回复意见方式:潜在供应商在回复意见截止时间前,按附件中《采购需求方案征集回复函》的格式,将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格式的扫描件和可编辑的word版本格式发送至sg18270951090@163.com邮箱。
两种格式的征集回复函均需在U盘中体现。(特别提醒:必须要将署名文件、不署名文件、U盘各自封装后,再封装在一个文件袋中)
2.其他说明
(1)本次市场征集的采购预算价,将由征集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方案价格评审,以确定最终的项目采购需求。
(2)参与本次征集意见的潜在供应商并不会因此在本项目正式采购中得到特别的优待;即使未参加征集建议的潜在供应商仍然有资格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潜在供应商也不会因参与征集意见提出问题而遭到征集人的歧视,请潜在供应商充分表达对推进本项目实施的合理性和建设性建议。
(4)潜在供应商可自行安排时间进行实地勘察设备安装环境,为报价取得依据。踏勘现场的费用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潜在供应商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它损失,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均由潜在供应商自行负责。
三、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上高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晏艳辉
联系电话:13767537953
四、采购代理机构:江西欣焱招标咨询有公司
联系人:付雪琴
联系电话:18270951090
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青莲路
邮箱:sg18270951090@163.com
特别声明:本公告仅作为本项目采购前期市场调研,所有征集的方案仅供我单位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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