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YC)004510
项目编号: D6401000141100388
项目名称: 银川市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12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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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评估项目一标段 | 银川市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评估项目一标段 | 其他生态环境治理服务 | 1 | 一标段针对银川市西夏区5处优先监管地块开展重点监测评估;详细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770000.00 | |
银川市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评估项目二标段 | 银川市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评估项目二标段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 1 | 二标段针对灵武市和贺兰县共计3处优先监管地块开展重点监测评估,详细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430000.00 | |
数量合计: | 2 | 预算合计: | 12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项目,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项目,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评审当天代理机构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5)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10-16 17:00:00 至 2025-10-23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0-28 09: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5-10-28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对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参与报名和投标的标段数量不做限制,但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每个投标供应商最多只能中取一个标段(按照评标顺序中取)。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 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3、①各潜在供应商请于“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 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响应保证金。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CA 锁办理请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CA 办理”板块。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磋商文件的 供应商,响应一律不予接收。②本项目为电子标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磋商时不用到开标现场,通过进入不见面开 标大厅网上在线参与磋商,完成远程响应文件解密。③本项目无需进行线上签到,请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系统并按要求解密。供应商使用 CA 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 CA 锁 与生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时的 CA 锁须为同一把 CA 锁,否则无法解 密,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供应 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不再参与后续磋商流程。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二期政府采购 培训视频。如有疑问,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CA 办理”板块中查询咨询服务电 话致电软件公司技术支持获得帮助。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119号
联系方式: 0951-86798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德丰大厦20楼2001室
联系方式: 0951-5014032 1580968440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王媛
电话: 0951-8679803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马喜迪、 薛凯、杨惠
电话: 0951-5014032 15809684401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一标段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pdf |
二标段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pdf |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5-1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