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昱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委托,就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低阻单晶成长及优质外延研发项目集中供热工程、双鹤湖畔2号住宅项目集中供热工程热力站工程进行询比采购,现发布采购公告,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低阻单晶成长及优质外延研发项目集中供热工程、双鹤湖畔2号住宅项目集中供热工程热力站工程
2.项目编号:CSYY-XB-2025013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负责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供热项目以集中供热为主,多种热源形式进行补充,本次采购工程内容主要为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低阻单晶成长及优质外延研发项目集中供热工程、双鹤湖畔2号住宅项目集中供热工程热力站工程施工。
2.工程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3.采购内容: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低阻单晶成长及优质外延研发项目集中供热工程(含热力站、一次支网工程)、双鹤湖畔2号住宅项目集中供热工程热力站工程,主要包括集中供热工程热力站、一次支网工程,图纸范围内全部施工项目(不含铸铁井盖、热表、热力站工程自控系统、超声波流量计、电动调节阀、换热机组及附件等材料和热力站工程自控系统的安装)和竣工验收、移交、缺陷责任期及质保期修复等工作。
4.质保期:竣工验收合格并投用两个完整的供暖期。
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并通过热力公司验收且达到供暖条件。
6.计划工期:90日历天。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选取1家成交单位。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在供应商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项目经理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提供在供应商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供应商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备注:如项目经理是一级建造师,应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并符合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并签署日期,未手写签名并签署日期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3.信誉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在近三年内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响应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2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其响应无效(查询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响应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注:对于供应商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4.其他要求:
4.1供应商在询比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供应商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供应商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响应(提供承诺书)。
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询比文件发售信息
1.凡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2025年6月12日09时00分至2025年6月16日17时30分,登录“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qh.hnhkgtz.com/)”,凭CA数字证书下载询比文件。供应商入库及CA锁绑定相关事宜详见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内《供应商入库指南》和《CA自助绑定/删除操作手册》。
2.询比文件售价:0元。
3.供应商需通过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栏目安装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和新点驱动并制作响应文件。
五、递交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询比时间):2025年6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交易系统(http://qh.hnhkgtz.com/)递交(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平台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点击链接http://qh.hnhkgtz.com/进入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通过登录/注册界面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制作上传响应文件所用的 CA锁进行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一切损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首次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应提前调试好设备,提前与平台做好对接。如有问题可登录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栏目获取系统操作手册或下载附件查看。在系统使用中请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如有操作问题,请及时与招采平台工作人员反馈(联系邮箱:qihangplatform@hnhkgtz.com)。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询比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制作加密生成响应文件所用的CA锁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上传成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询比文件中所要求证件、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询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图片,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采购单位与代理机构对除上述平台以外的任何平台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方: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0371-60879218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东200米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昱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371-56567789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C塔10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