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乌齐县人民医院及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设备购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类乌齐县人民医院及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设备购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31日 09时35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5-29722
项目名称:类乌齐县人民医院及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设备购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91900(元)
最高限价: 2091900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执行《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医疗器械许可证(在有效期范围内):
①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