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ZSJ2025CG531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市行政中心物业服务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8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P531页拟投入设备:1.拟投入设备组成部分:(1)为本项目投入保洁人员打扫卫生工具;(2)为本项目投入采购方需求的保洁用品;(3)为本项目投入日常消耗用品;(4)为本项目投入洒水车、垃圾清理车、扫雪车等;(5)为本项目投入应急处置物品。2.每个部分评分标准:以上所有投入设备需提供照片及相关采购合同或租赁合同,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符合。只需要提供车辆的照片及采购合同或租赁合同;洒水车、垃圾清理车、扫雪车如是公司自有的必须提供采购合同或租赁合同,可附带购买发票或行驶证,但购买发票或行驶证不作为评分依据。
2.招标文件P82页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第1小项服务于本项目的专业设备一览表,按照招标文件P531页拟投入设备要求的“为本项目投入保洁人员打扫卫生工具;(2)为本项目投入采购方需求的保洁用品;(3)为本项目投入日常消耗用品;(4)为本项目投入洒水车、垃圾清理车、扫雪车等;(5)为本项目投入应急处置物品”所列出的物品进行填写;第2小项服务本项目人员一览表,只填写“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三)综合评审表”中“人员配置”要求的人员进行填写。
3.采购需求中第三条“对设备设施日常运行管理专业维护的要求”中要求:以承诺函的形式提供与具有专业资质的企业签订维保协议,否则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只需以承诺函的形式承诺中标后与具有专业资质的企业签订维保协议即可。
4.采购需求中“附则”提出不响应采购人列出的专业设备养护更换零配件清单的视为无效标。只需响应采购需求中“附则”提出的专业设备养护更换零配件清单即可。
5.《亳州市行政中心物业服务项目现有服务清单》第9、10行,年用量以每年实际使用量为准。
更正日期:2025年8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2.其他事项暂不作调整,请按采购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588号市行政中心
联系方式:0558—5555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45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F519
联系方式:0558-59911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工
电话:0558—5991169
2025年8月27日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