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南京上元门过江通道已由《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南京上元门过江通道南京北站及相关工程初步设计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3〕1218 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南京上元门过江通道(不含南京北站及相关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4〕1429号)批准建设;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已由《国铁集团上海市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2〕366号)批准建设。南京上元门过江通道和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南京枢纽(江北地区)剩余工程均由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并授权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实施建设管理,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甲供物资代理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投标。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一)上元门过江通道
南京上元门过江通道工程线路自南京北站宁淮场引出,向东走行下穿规划宁淮京沪下行联络线后与规划北站快速路并行,相继跨越龙泰路、改宁启上下行线、改京沪上下行线、朱家山河后向东走行于规划预留廊道内,沿既有浦泗路、浦仪路至长江再折向东南,于八卦洲南侧下穿长江后,线路继续沿规划预留廊道南行,最终引入既有南京站。
(1)工程范围。
施工图设计范围改 NHDIIK199+150~DK221+300.759(不含南京北站改NHDIIK200+253.484~改NHDIIK200+923.840段线下工程、站房及客运设施相关工程),线路长度 20.434km,南京北站宁淮城际场至南京北动车运用所(不含)动走线工程,南京北站宁淮城际场至京沪联络线工程,宁滁蚌城际南京北站宁淮城际场至林场西线路所(含)段同步实施工程,以及既有京沪线还建林场站(不含)至南京站普速场(含)段信号列控系统 CTCS-2级系统改造工程。
(2)主要工程数量:路基挖土石方42.37万立方米,桥梁15座,双线隧道1座,铺轨73.5km,通信信号光电缆敷设64.57条公里,信号联锁道岔 177 组,电力电缆敷设 99 公里,接触网承导线各 108 条公里,生产及生活房屋 26759 平方米。
(二)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南京枢纽(江北地区)剩余工程
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起自上海市新建上海宝山站,经江苏省苏州市、南通市、泰州市、南京市及安徽省滁州市、合肥市,接入既有合肥南站。
(1)工程范围。
沪渝蓉正线 DK412+740(刚构桥与桥建一体分界,含共用基础)~DK413+762.5(刚构与梁式桥分界)、沪渝蓉正线 DK411+230(含桥台)~DK412+070.00(刚构与桥建一体分界,含共用基础)范围内连续刚构桥,普速场改 JHKXDIK1132+610.31~改JHKXDK1133+510.93、改 JHKXDK1134+060.93~改 JHKXDIK1134+740.95 连续刚构桥范围内级配碎石及过轨,沪渝蓉正线 DK412+070.00~DK412+740 范围内无砟道床,以及南京北站区、动车所、客整所生产生活房屋。
(2)主要工程数量:南京北站区沪渝蓉场东西两侧连续刚构桥合计 1.863 公里,普速场级配碎石 29074 立方米,南京北站区、动车所、客整所生产生活房屋 213897 平方米以及房屋附属、动车机辆、综合维修配套设施。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含工程范围内全部甲供物资代理服务。招标预算对应铁路概预算第十一章其他费用。
本次招标内容:按照《国铁集团关于印发〈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铁物资〔2024〕68 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四电”系统集成甲供物资目录的通知》(铁总物资〔2018〕91 号)及相关补充规定明确的所有甲供物资的招标采购(即国铁集团管理甲供物资协助招标、建管甲供物资招标代理)、供应管理、结算审核和概预算清理等采购供应专业化代理服务工作,履行并完成《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物资〔2015〕116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总公司管理甲供物资采购供应实施细则〉的通知》(铁总物资〔2015〕352 号)、《国铁集团关于印发〈国铁集团管理甲供物资采购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铁物资〔2019〕14 号)等文件规定的责任义务,并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物资管理的延伸服务工作。
2.3 工程计划工期:
本招标项目南京上元门过江通道计划工期72个月,已于2025年7月开工建设,计划竣工日期 2031年7月,其中南京上元门过江通道南京北站及相关工程与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南京枢纽和新建南京至淮安城际铁路同步建成。
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南京枢纽(江北地区)剩余工程计划工期28个月,已于2025年7月开工建设,计划竣工日期 2027年10月。
本次物资代理招标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招标项目内容全部完成时止。
2.4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SYMWD标段:包括全线范围内甲供物资代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符合招标项目要求。
3.2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5年及以上铁路或类似工程物资采购代理服务服务经验,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在本单位服务2年以上,劳动合同终止期不早于本项目合同终止期,且能够提供本企业上一年度连续社保记录。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3.4业绩要求:
具有近5年完成铁路或类似工程物资采购代理服务的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委托函或合同协议书。
3.5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母子公司同时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人员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人处于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
(6)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
(7)投标人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C级整改期;
(8)投标文件中所列主要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
(9)其他情形:投标人与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于 2025年12月26日至2025年12月30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时,下午 14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南京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樱铁村1号(铁路体育馆院内)计财部110室)持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免费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
4.2凡有意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前须在上海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通过CA登录系统并通过网上进行投标信息填报(CA办理方式:https://***/jyznczzn/386968%EF%BC%89%EF%BC%9B%E6%8A%95%E6%A0%87%E4%BA%BA%E7%B3%BB%E7%BB%9F%E6%93%8D%E4%BD%9C%E8%AF%A6%E8%A7%81%E9%93%81%E8%B7%AF%E5%BB%BA%E8%AE%BE%E9%A1%B9%E7%9B%AE%E6%8A%95%E6%A0%87%E4%BA%BA%E6%93%8D%E4%BD%9C%E6%89%8B%E5%86%8Chttps://www.shggzy.com/jyznczzn/380971%EF%BC%9B%E7%B3%BB%E7%BB%9F%E6%8A%80%E6%9C%AF%E6%94%AF%E6%8C%81%E8%81%94%E7%B3%BB%E6%96%B9%E5%BC%8F%EF%BC%9A%E8%AF%A6%E8%A7%81https://www.shggzy.com/gywmlxfs%E3%80%82%3C/p%3E
5.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6.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评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6年1月20日9时00分至2026年1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689号1号楼)。
7.2 投标保证金:2万元,接受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函,接受以金融机构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7.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樱铁村1号(铁路体育馆院内)
邮 编:210042
联 系 人:鲁勇 尹学谦
电 话:025-85838726 025-85838839
电子邮件:zhbjcb2013@163.com
行政监督部门:国家铁路局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501号
电话:021-51236693
传真:021-51236680
邮编:200071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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