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14川主寺至红原高速TJ4标项目地材加工运输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四川华鼎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我公司承建的汶川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拟对混凝土预制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目前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特发布公告,邀请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汶川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在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威州镇,主要内容为负责桑平社区、南桥社区、阳光社区、政法社区四个片区改造排水防涝管网35公里及配套设施设备。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设一个包件,包件号A: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Ⅱ级钢筋混凝土管 | d300 | 米 | 4500 | |
2 | Ⅱ级钢筋混凝土管 | d400 | 米 | 4500 | |
3 | Ⅱ级钢筋混凝土管 | d500 | 米 | 4000 | |
4 | Ⅱ级钢筋混凝土管 | d600 | 米 | 500 | |
5 | Ⅱ级钢筋混凝土管 | d700 | 米 | 500 | |
6 | 钢筋混凝土井筒 | 700*1000 | 米 | 1500 | |
7 | 钢筋混凝土井室 | 1000*1000 | 米 | 2000 | |
8 | 钢筋混凝土井室 | 1250*2000 | 米 | 100 | |
9 | 钢筋混凝土井室 | 1500*2000 | 米 | 50 | |
10 | 钢筋混凝土雨水口 | 400*700*800 | 个 | 1000 | |
11 | 偏心盖板 | 1360*140 | 个 | 1500 |
加工预计开始时间为2026年2月,周期至项目完工为止。
收货方式:现场验尺计数,乙方将材料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以交货现场买方人员实际检尺并经质量验收合格产品数量作为验收结算数量。双方确认数量后,应立即填写签认《收料单》作为结算材料款的凭据。《收料单》必须由双方专门指定的人员填写签认。其它人员填写签认的《收料单》及涂改无效。
税后综合单价包含混凝土预制件成品费、装卸车费及运输至使用地点运费,及成品料运输到项目施工现场、车辆与人员进出场、车辆的燃润油及维修费、保险费、管理费、安全费(运输过程中一切安全风险及责任)、利润、环境保护、人员的工资、福利、食宿、教育培训等一切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
安全、环保:1.运输车辆必须满足公司验收标准,车辆年限在5年内,证照齐全,保险齐全;2.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上岗,必须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检修,车辆在运输过程中,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发生故障等现象,最终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3.乙方驾驶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乙方驾驶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的指挥,调度。运输过程中,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交通规则,积极维护施工现场交通秩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的畅通和运输安全,不得乱停、乱靠、乱装、乱卸,不得争道抢行,不得超速超载运输;4.运输车辆必须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严禁车辆带病作业或超负荷作业运转;5.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运输车辆如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6.运输车辆尾气排放必须到达国家排放标准,运输过程中需覆盖篷布上路,严禁跑冒滴洒等污染环境事件发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3.2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销售资质或施工劳务不分等级及以上资质。
3.3业绩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近5年(开始时间须在时间段内,结束时间不做要求)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或近5年已完成类似单个工程项目分包合同额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类似业绩:混凝土预制件销售业绩。
3.4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2025年(或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等资料;2024年、2025年(或2023年、2024年)企业的净利润大于零;提供近 1 个月现金流(银行存款证明或银行流水)。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接收其投标。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附于投标文件中,若存在隐瞒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人资格。
3.5.2投标人没有被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或上年未被公司评定信誉等级为“C”级。
3.5.3投标人未处在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四川路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名单内。
3.5.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为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3.5.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EF%BC%89%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7%9A%84%E6%8A%95%E6%A0%87%E4%BA%BA%EF%BC%8C%E4%B8%8D%E6%8E%A5%E5%8F%97%E5%85%B6%E6%8A%95%E6%A0%87%EF%BC%88%E4%BA%8B%E4%B8%9A%E5%8D%95%E4%BD%8D%E9%99%A4%E5%A4%96%EF%BC%89%E3%80%82%3C/p%3E%3Cp%3E
3.5.6投标人没有收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5.7投标人没有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的有效期内。
3.5.8投标人没有处于不良行为处罚的有效期内(包括公司内部的工程分包项目的投标人投标行为或履约处罚)。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1个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为:自2026年1月24日00时00分至2026年1月30日23时59分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蜀道集采平台”)(http://***/)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4.2 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华鼎通公司汶川县城防涝排水设施建设项目混凝土预制件采购招标文件费(可简写)。
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4.3 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3日17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具体操作详见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
5.2 投标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3 开标
5.3.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 CA 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在线参与开标过程。
6. 发布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上同时发布。
7.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
7.1 异议、投诉处理
7.1.1 异议处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蜀道集采平台”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通过“异议”按钮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进行。
7.1.2 投诉处理
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8.投标保证金
8.1 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现金或银行保函:人民币贰万元整(?2万元)。
现金:
投标人应于2026年2月2日12时00分前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华鼎通公司汶川县城防涝排水设施建设项目混凝土预制件采购招标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招标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2个月内退还。
8.2 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8.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或将已签订的合同上传至“蜀道集采平台”备案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进行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华鼎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威州镇东街101-1号
邮 编:623000
联 系 人:曾先生 冯先生
电 话:(0837)6988215
四川华鼎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2026 年 1 月 24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