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鼎湖区水利局“粤韶关货1168”散货船转让项目(第三次)挂牌暨电子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 | DH25-11Y-ZCJY049 | ||||||||||||||||||||||
项目名称 | 肇庆市鼎湖区水利局“粤韶关货1168”散货船转让项目(第三次) | ||||||||||||||||||||||
标的名称 | 数量(艘) | 类型 | 评估价(元) | 挂牌价(元) | 交易保证金(元) | 加价幅度(元) | |||||||||||||||||
肇庆市鼎湖区水利局“粤韶关货1168”散货船 | 1 | 转让 | 342000 | 246240 | 20000 | 5000 | |||||||||||||||||
挂牌公告期 | 2025年11月6日8点30分至2025年11月20日10点30分止 | ||||||||||||||||||||||
保证金截止时间 | |||||||||||||||||||||||
登录交易系统申请报名时间及自由竞价时间 |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2025年11月20日10点30分开始 | ||||||||||||||||||||||
限时竞价延时时间 | 180秒(3分钟) | ||||||||||||||||||||||
挂牌期间征集到竞买人的竞价约定: | 1、竞买人须在公告约定的自由竞价时间(挂牌公告时间)内进行自由竞价;在自由竞价时间内,第一个出价的竞买人可以以挂牌底价或增价出价,其余竞买人必须以大于最高报价的增价出价; 2、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 (1)如只有一个意向竞买人出价的,交易系统自动确认成交; (2)如有2个或2个以上的意向竞买人出价的,则按公告约定的限时竞价时间,进入180秒倒计时的限时竞价程序。请竞买人在自由竞价结束时自行查看是否成交,如未成交,则须进入下一轮180秒倒计时的限时竞价程序。 3、限时竞价程序。 (1)限时竞价的延时时间为倒计时180秒; (2)在倒计时180秒时间内,竞买人如决定出价,必须要以大于最高报价的增价出价;如在自由竞价期间未出价的竞买人,则失去进入限时竞价程序的资格。 (3)限时竞价在第一个180秒倒计时结束前,如有新的报价,则重新开始下一个180秒倒计时,以此重复,直至限时竞价在180秒倒计时结束后无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确认以最高出价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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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竞买人: | 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终止项目 | ||||||||||||||||||||||
竞价系统网址 | 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https://***/ggzy-portal/ width="159" colspan="2"> 标的展示时间 | 现场看标的时间2025年11月12日至14日,转让方联系人:欧先生;电话:0758-2626119 |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基本情况 | “粤韶关货1168”散货船已委托高要区安利达公司保管,目前停泊在肇庆市高要区金渡镇西江边,经肇庆市鼎湖区财政局批准,肇庆市鼎湖区水利局负责处理该散货船拍卖相关事宜。上述标的按现状拍卖,请竞买人做好尽职调查。该项目于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28日第二次挂牌流拍,现在按照第二次挂牌价下调10%重新挂牌。 | ||||||||||||||||||||||
签订《交易协议》 | 按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鼎湖分中心通知的时间、地点签订《交易协议》 | ||||||||||||||||||||||
项目分类 | 其他资产 | ||||||||||||||||||||||
资产交易形式 | 转让 | ||||||||||||||||||||||
资产所有制 | 罚没资产处置 | ||||||||||||||||||||||
出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住所(地址) | 注册资本 (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监管机构 (部门) | 资产所有权比例% | 本次资产出让权属比例% | |||||||||||||||||
肇庆市鼎湖区水利局 | 肇庆市鼎湖区江滨路罗隐泵站内 | - | 114412030071486305 | 肇庆市鼎湖区财政局 | 100% | 100 | |||||||||||||||||
资产转让行为内部决议 | 转让方内部决议 | 鼎湖区水利局党组(扩大)会议纪要 | |||||||||||||||||||||
资产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 准 部 门 | 肇庆市鼎湖区财政局 | |||||||||||||||||||||
批 准 文 号 | 对《“粤韶关货1168”散货船第二次流挂后续处置意见》的复函 | ||||||||||||||||||||||
标的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及 评估结果 | 广东衡达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与测绘有限公司【衡达评报字(2025)第2025015号】,评估价值:342000元(叁拾肆万贰仟元整) | |||||||||||||||||||||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6月19日 | ||||||||||||||||||||||
意向竞买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续存的法人、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投标。 | ||||||||||||||||||||||
意向竞买人应履行的义务 | 其他详见《交易协议》范本文件要求。 (注:《交易协议》范本详见本网站公告左下角的“附件”,不得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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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须披露的事项 | 1、本次交易存在风险,竞买人应自行进行调查并充分了解清楚。因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因本次交易产生的一切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2、其他披露事项详见相关《交易协议》( 注:相关《交易协议》范本详见本网站公告左下角的“附件”,不得改动)。 | ||||||||||||||||||||||
温馨提示 | 请意向受让方按以下要求参与竞价,否则,可能导致意向受让方无法参与竞价,其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负。 1、竞买人敬请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和缴存保证金。 2、本中心因受场地、设备限制,现场可供竞买人进行竞价操作的电脑设备数量非常少,远远不能满足所有竞买人的操作需求,本中心对可提供设施设备的数量、安全性、可靠性不做任何承诺和保证,敬请各竞买人自行解决好竞价操作所需的设施设备(包括电脑、网络等),自主进行竞价操作。 3、竞买意向人有义务保证其正常参与竞拍的条件(电脑设备和网络环境等),竞买意向人参加竞拍时必须做好充分准备和应急预案,因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竞买意向人自行承担,与本中心无关。 4、为了确保网上竞投顺利进行,已经报名成功的竞买人或单位,请提前上线,避免因设备或网络等其他因素而影响竞投。 5、建议只用电脑设备并使用谷歌浏览器、360浏览器登录; 6、缴纳保证金时,建议按汇款、转账方式直接到银行柜台人工缴纳,并必须缴纳至竞价系统自动生成的子账户,填写子账号数字必须要完全完整,如子账号有横杠“-”的也要填写。 | ||||||||||||||||||||||
风险提示(一) | 以下7种情形之一,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授权公告) 1.竞买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竞买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 2.竞买人通过获取委托方或标的商业秘密,侵害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3.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不报价、压价或扰乱交易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 4.竞买人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与出让方签订《交易协议》的; 5.竞买人放弃受让资格的。除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将重新公告挂牌竞价,重新公告挂牌竞价时,其成交价格如低于原成交价的损失,由原竞买人支付。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6.违反公告约定和其他交易文件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 7.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让方造成损失的。 上述条款已得到出让方授权,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 ||||||||||||||||||||||
风险提示(二) | 1.竞买人登录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电子竞价系统报名,并必须在挂牌公告期内自由竞价出价后才能参与下一轮的限时竞价,自由竞价结束后如只有一家有效出价,系统将自动确认成交,不再进入限时竞价程序。 2.在挂牌公告期内的自由竞价阶段,竞买人未出价导致不能参与下一轮的限时竞价的,相关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3.本项目按标的进行报名,请竞买人选择愿意参与竞买的标的进行报名和支付交易保证金,不要选择按项目进行报名和支付交易保证金,如竞买人不按此约定操作导致不能参与竞价,相关责任也由竞买人自负。 | ||||||||||||||||||||||
竞价须知: 一、竞买人实名核验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的必要程序。竞买人企业、其他组织、自然人均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https://***/ggzy-portal/ 六、竞买人若违反相关法规政策及公告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价结束,竞买人向交易中心提交本公告约定的报名资料,由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核,竞买人未能成为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得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款原路返还。竞买人确定为最终竞得人,并签订《交易协议》,竞买保证金自本中心收到《交易协议》当天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款原路返还。竞买人可在挂牌期内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阅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委托方应严格遵照项目交易公告的约定,及时向交易中心出具《退保函》及交易双方签订的交易合同,配合交易中心退付投标保证金,因委托方原因导致保证金退付延误的,由委托方承担相应责任。 七、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竞买人的资格要求不符合公告约定的要求,竞价结束后,被交易中心审核认定为资格无效的。 2.报价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因网络故障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4.报价低于挂牌价的。 5.设有保留价的项目,最高报价未达到保留价的。 6.报价不符合网上竞价公告、须知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敬请竞买人高度关注。 八、交易价款:竞得人必须在签订《交易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不含竞买保证金),否则视为违约。交易价款通过实名制的银行账户转账至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鼎湖分中心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交易价款”。有关交易价款不得由竞得人以外的第三人代付,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鼎湖分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交易价款的收付): 户名: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鼎湖分中心, 开户银行名称:肇庆农商行肇庆桂城支行, 银行账号:80020000009545210 九、本次项目的挂牌公告与竞价公告同步发布。竞价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最高出价的竞得人须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资料(详见《资料清单》),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最高出价的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最高出价的竞买人提供补充资料。资格审核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最高出价的竞买人发出《受理组织签约及缴款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十、竞得人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和地点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协议》。( 注:《交易协议》范本详见本网站公告左下角的“附件”,不得改动 ) 十一、竞价结束后,最高出价的竞买人必须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以下《资料清单》供资格审核。如未按要求向交易中心提供资料,交易中心有权拒绝出具《成交确认书》。 法人(其他组织):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委托)。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4.保证金缴纳凭证。 5.公告、《交易协议》约定的其他资料 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验原件) 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1.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2.保证金缴纳凭证; 3.如竞买人为个体工商户,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4.公告、《交易协议》约定的其他资料; 上述资料复印件须签名、盖章(指模)(验原件)。 十二、交易双方在签订(交易协议)后,需向交易中心提供原件1份存档。 十三、本项目的竞得人在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相关资料时,如选择“只跑一次”的办理流程,请按本公告左下角附件《关于产权交易选择“只跑一次”有关事项和责任约定的公告》的具体要求办理。 十四、本公告所称竞买人是指有竞价意向并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竞价申请并缴纳了竞买保证金的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本公告所称合格竞买人是指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查,符合交易条件要求的竞买人。 | |||||||||||||||||||||||
风险提示 | 以上信息来源于出让方提供的资料,请竞买人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产权交易机构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 ||||||||||||||||||||||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鼎湖分中心 | 联系人 | 陈先生 | |||||||||||||||||||||
联系电话 | 0758-2691298 | ||||||||||||||||||||||
邮箱 | zqdhjyzx@163.com | ||||||||||||||||||||||
地址 | 肇庆市鼎湖区金花路1号肇庆新区管委会大院B栋二楼215室 | ||||||||||||||||||||||
肇庆市鼎湖区水利局 | 联系人 | 欧先生 | |||||||||||||||||||||
联系电话 | 13527092318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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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肇庆市鼎湖区江滨路罗隐泵站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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