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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吴兴区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湖州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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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财政审批编号:吴兴财采确[2025]2585号批准,浙江恒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的委托,就2025年吴兴区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恒杰采字2025-030

二、项目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技术要求

预算金额

1

2025年吴兴区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1项

详见招标文件

人民币40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项目报名方式,采购文件公告期限,采购文件依法获取方式及时间:

1.本项目报名方式只接受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网上报名,不接受供应商现场报名,供应商须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2.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8月11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允许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并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要求提出质疑的,则视同认可采购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3.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可依法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8 月11日14 时00 分

七.投标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E幢4楼)开标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进行在线投标。

八.开标时间:2025年8 月11日14 时00 分

九.开标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E幢4楼)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本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投标人报名成功并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后决定不参加该项目投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提前72小时)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本机构,如在规定期内未收到投标人书面函件,则视为投标人同意参加投标。

3.投标截止时资格审查应提供以下资料:【供应商是否具有投标资格在开标结束后进行审查确认。同时,资格审查时若须要供应商提供相应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有效公证件可替代相应原件)进行备查却无法提供的,则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可能被作无效投标处理。】

A.投标单位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C.投标单位的其他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为总公司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分公司),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需提供房产权证、车辆行驶证或其他固定资产等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二.投标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s://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至两周,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送交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E幢4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也可提前寄至代理机构,地址:浙江恒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中小微企业智能制造产业园6号楼3楼],联系电话:0572-2058928。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无效。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送达的,其中可能存在的破损、遗失等一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三、业务咨询:

1.代理机构:浙江恒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沈

联系电话:0572-2058928

质疑受理人:许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7757260187

地址:湖州市中小微企业智能制造产业园6号楼3楼

2.采购人名称: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

地址:吴兴区中横港路吴兴生态治理中心3楼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72-2926351

供应商质疑函接收人:章先生 联系电话:0572-255160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

联系人: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2289702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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