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安快捷通道(高新段)建设工程施工标段
澄清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3.项目专用合同条款19.7 保修责任与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序号26[19.7(1)]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5年⑧不一致,请潜在投标人以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序号26[19.7(1)]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5年⑧为准。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本次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故开标时间不变。
招标人:遂宁市盈港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和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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