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共宝鸡市委党校食材采购项目(蔬菜类、调料类)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共产党宝鸡市委员会党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共宝鸡市委党校食材采购项目(蔬菜类、调料类)(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共宝鸡市委党校食材采购项目(蔬菜类、调料类)-蔬菜类;
(002)中共宝鸡市委党校食材采购项目(蔬菜类、调料类)-调料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共宝鸡市委党校食材采购项目(蔬菜类、调料类)-蔬菜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
(5)供应商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9)本次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002 中共宝鸡市委党校食材采购项目(蔬菜类、调料类)-调料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中共宝鸡市委党校食材采购项目(蔬菜类、调料类)-蔬菜类;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17日09时00分到2025年07月2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30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30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
七、其他
1、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供应商须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进行报名、下载采购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在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系统将拒绝接收。
3、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4、供应商应随时留意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供应商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共宝鸡市委党校机关纪委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共产党宝鸡市委员会党校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蟠龙新区龙翔大道1号
联 系 人:武祥
电话:0917-378661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博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108号紫竹大厦1幢12102室
联系人:杨梅
电话:15191763253
电 子 邮 件:1795495950@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