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沧源县粮食物资储备产业园建设项目日产30T大米加工设备采购(招标编号:LCHJZB-2026-001)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一、招标条件本沧源县粮食物资储备产业园建设项目——日产30T大米加工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0万元,招标人为沧源佤族自治县粮油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预算金额:150.00万元(大写:壹佰伍拾万圆整)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沧源县粮食物资储备产业园建设项目——日产30T大米加工设备采购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沧源县粮食物资储备产业园建设项目—-日产30T大米加工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 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不需要提供查询结果。);1.2.2有健全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一2024年其中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经第三方机构 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注:①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或损益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满三个月的可 以不提供。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函;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4.1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磋商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 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 相关证明复印件(磋商截止时间前新成立不满3个月的新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至磋商截止时 间前所具有的纳税证明材料);1.4.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磋商截止时间前任意连 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 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磋商截止时间前新成立不满3个月的新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至磋商截止时间前所具有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 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 处罚);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函):1.6.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相关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时在 “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 供应商存在严重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6.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1.6.3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1.6.4如供应商为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部分评审, 中小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享受 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证明 材料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 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时间2026年01月30日至2026年02月05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凡有意报名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持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3.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0日15时00分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02月10日15时00分开标地点:临沧市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联系人:彭 工 手 机:15501057535邮 箱:zbgs55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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