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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扬州易福房地产有限公司10%股权及3141.8万元债权转让 |
项目编号 | YZSCQGQ2025120001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5年12月16日09时00分 | 挂牌终止日期:2026年01月13日16时00分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迟,最多延迟2个周期(竞价时间同期顺延)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扬州易福房地产有限公司 |
标的企业性质 | 国有全资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注册号码 | 91321016MACNYY9U0Q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 |
注册地/住所 | 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泰安镇新万福路88号 |
法定代表人 | 周驰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停车场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成立时间 | 2023年07月18日 |
职工人数 | 0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其它 | |
标的企业前十位股东股权结构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江苏易发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00 | |
内部决议 | 股东决定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
报表时间 | 2024 年度 |
审计机构 | 扬州汇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编号 | 扬汇会审字(2025)第162号 |
资产总额 | 29933.09 |
负债总额 | 29941.53 |
所有者权益 | -8.44 |
营业收入 | 0 |
利润总额 | -8.44 |
净利润 | -8.44 |
重要提示(审计报告有无保留意见或者重要提示的说明) | 无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
报表日期 | 2025年11月30日 |
资产总额 | 34531.48 |
负债总额 | 34565.18 |
所有者权益 | -33.7 |
营业收入 | 0 |
利润总额 | -0.0103 |
净利润 | -0.0103 |
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报告数据 单位:万元 |
审计基准日 | 2025年06月30日 |
审计机构 | 扬州汇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编号 | 扬汇会专字[2025]第120号 |
资产总额 | 31403.69 |
负债总额 | 31418.01 |
所有者权益 | -14.33 |
营业收入 | |
利润总额 | |
净利润 | |
重要提示(审计报告有无保留意见或者重要提示的说明) | 有,详见评估报告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世联仁合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世联仁合评报字(2025)第017号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06月30日 |
评估资产总计(万元) | 31231.4 |
评估负债总计(万元) | 31418.01 |
评估净资产总计(万元) | -186.61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18.66 |
重要提示(评估报告有无保留意见或者重要提示的说明) | 有,详见评估报告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江苏易发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321000MA1X4YMC1Y |
注册地(住所) | 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万福路88号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 |
内部决策形式 | 股东决定 |
转让方承诺 | 转让方承诺合法持有本次转让的标的企业股权,并对该股权享有完整的处置权,本次公开交易不存在任何障碍,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和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批准日期:2025年12月05日 |
特别事项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未涉及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未涉及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它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涉及 |
标的产(股)权的质押及标的企业担保情况 | 未涉及 |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 | 未涉及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未涉及 |
标的公司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未涉及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未涉及 |
其他重要事项 | 1.扬州易福房地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未实缴。对于转让方尚未缴纳的注册资本金,受让方需在本次产权转让完成后履行相应的出资义务。 2.本次转让标的为扬州易福房地产有限公司10%股权及3141.8万元债权,如本次转让标的最终成交价格形成溢价,则溢价部分为股权的溢价(债权转让价格为固定价格,不以转让总价的变化而变化)。 3.扬州易福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处置详见债权债务处置方案。 4.税费承担情况:因办理股权变更所产生的税费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万元) | 3141.9 (股权0.1万元+债权3141.8万元) |
交易价款支付期限要求 | 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产权成交价款。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及承诺 |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对标的公司的企业发展充分了解、思路清晰,具备稳步发展的能力。 3.意向受让方不得存在经营异常情况。 4.需独立企业法人竞买,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1.申请受让本项目,并接受本项目公开公告信息所载的全部受让要求。本受让行为已经通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且得到相应批准。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收购资金来源合法,符合产权交易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对受让方条件的规定。 3.如实填写受让申请资料并提交有关附件,并对以上材料及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4.受让申请系我方真实意愿,一经报名不予撤回或变更并认可该项目公告的全部内容。我方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配合接受资格审核,严格遵守有关交易规则。 5.一旦被交易系统确定为受让方,我方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 6.标的交割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经济责任和纠纷由我方自行或与转让方协商解决,与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关。 7.报名或注册时提交的电话号码、地址是有效的联系方式,按照该联系方式发送的通知,视为有效送达。 如有违以上承诺或违反有关交易规则,自行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
标的交割 | 按照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约定办理 |
备查文件 | 1.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同意股权转让的批复 2.股东决定 3.审计报告 4.资产评估报告 5.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6.股权及债权转让方案 7.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8.股权转让法律意见书 |
尽职调查 | 现场查勘时间 | 2025年12月16日至2026年01月13日 |
联系人 | 姜亚君 |
联系电话 | 18036260408 |
报名方式 | 请各意向受让方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登录”(https://***/TPBidder/memberLogin?type=5%EF%BC%89%E8%BF%9B%E8%A1%8C%E7%BD%91%E4%B8%8A%E6%B3%A8%E5%86%8C%EF%BC%8C%E6%B3%A8%E5%86%8C%E6%97%B6%E8%AF%B7%E5%8F%82%E7%85%A7%E4%BA%A7%E6%9D%83%E4%BA%A4%E6%98%93%E5%93%8D%E5%BA%94%E6%96%B9%E6%93%8D%E4%BD%9C%E6%89%8B%E5%86%8C%EF%BC%88%E8%AF%B7%E8%87%B3%E4%B8%AD%E5%BF%83%E7%BD%91%E7%AB%99%E4%B8%8B%E6%96%B9%E2%80%9C%E4%B8%8B%E8%BD%BD%E4%B8%93%E5%8C%BA%E2%80%9D%E8%87%AA%E8%A1%8C%E4%B8%8B%E8%BD%BD%EF%BC%89%E9%85%8D%E7%BD%AE%E7%94%B5%E5%AD%90%E8%AE%BE%E5%A4%87%E3%80%81%E5%AE%8C%E5%96%84%E7%9B%B8%E5%85%B3%E4%BF%A1%E6%81%AF%EF%BC%88%E6%B3%A8%E5%86%8C%E4%BF%A1%E6%81%AF%E5%8A%A1%E5%BF%85%E7%9C%9F%E5%AE%9E%E3%80%81%E5%87%86%E7%A1%AE%EF%BC%8C%E5%90%A6%E5%88%99%E4%BC%9A%E5%BD%B1%E5%93%8D%E6%8A%A5%E5%90%8D%EF%BC%89%EF%BC%8C%E6%B3%A8%E5%86%8C%E5%AE%8C%E6%88%90%E5%90%8E%E7%99%BB%E5%BD%95%EF%BC%88%E5%B7%B2%E6%B3%A8%E5%86%8C%E7%9A%84%E7%9B%B4%E6%8E%A5%E7%99%BB%E5%BD%95%EF%BC%89%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9%80%89%E6%8B%A9%E9%A1%B9%E7%9B%AE%E8%BF%9B%E8%A1%8C%E7%BD%91%E4%B8%8A%E6%8A%A5%E5%90%8D%EF%BC%8C%E5%A1%AB%E5%86%99%E7%9B%B8%E5%85%B3%E4%BF%A1%E6%81%AF%E5%B9%B6%E4%B8%8A%E4%BC%A0%E7%94%B3%E8%AF%B7%E7%99%BB%E8%AE%B0%E6%9D%90%E6%96%99%E7%94%B5%E5%AD%90%E4%BB%B6%EF%BC%9A%3Cp%3E 1.企业法人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国有产权意向受让登记表及承诺书》; (3)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及授权经办人身份证; (4)同意受让交易标的的内部决议; (5)公司章程; (6)其他材料。(本公告明确要求的需提供,若无则无需提供) 以上条款相关材料必须全部提供,缺一不可。 |
交易保证金 | 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6年01月15日 16时00分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628.38 |
缴纳方式 | 意向受让方报名材料通过审核后,应于保证金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采用转账、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缴纳至以下账户。户名:扬州市财政局,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城支行,账号:101563010400666680000000004。缴纳交易保证金时请务必使用注册时所填写的银行账号缴纳,并备注保证金缴纳码。(保证金缴纳码自行登录交易系统查看) 注意: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造成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1.交易保证金以实际到达保证金账户的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未能在缴纳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达的; 2.意向受让方缴纳交易保证金时未备注缴纳码或缴纳码备注错误的; 3.意向受让方未使用注册时所填写的银行账号缴纳交易保证金的。 |
处置方式 | 1.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竞价后3个工作日内由交易中心原路径退付。 2.意向受让方(受让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转让方有权将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1)交易系统确定的受让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2)提供虚假材料的; (3)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转让及竞价方式 | 产权转让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中心将成交结果通过交易系统和短信告知交易双方,交易双方按不低于公告中约定的挂牌底价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交易中心组织意向受让方网上公开竞价,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格。竞价由低至高,依次递增,直到最高价格成交为止。报价开始后,即进入自由报价期,竞价人可以对项目充分报价,报价高出部分应为加价幅度的整数倍。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延时报价期。延时报价期由一个或多个延时报价周期组成,如延期报价周期内有人加价,则以此报价时间为新的延期报价周期起点,等待新的报价,直至某个延时报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为止,当前最高报价的竞价人即成为该项目的受让方。 |
竞价时间 | 2026年01月16日 10时00分 |
竞价方式 | 加价竞价 |
交易服务费、成交价款缴纳及成交价款结算 | 1.交易服务费按照省发改委等5部门印发的《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要求自行承担,收费详情(https://***/tzgg/art/2023/art_ab5e2f9f7ad7459785d6d135ddc3403d.html%EF%BC%89%E3%80%82%E4%BA%A4%E6%98%93%E6%9C%8D%E5%8A%A1%E8%B4%B9%E8%B4%A6%E5%8F%B7%EF%BC%9A101563010400666680000000029%EF%BC%8C%E6%88%B7%E5%90%8D%EF%BC%9A%E6%89%AC%E5%B7%9E%E5%B8%82%E8%B4%A2%E6%94%BF%E5%B1%80%EF%BC%8C%E5%BC%80%E6%88%B7%E8%A1%8C%EF%BC%9A%E4%B8%AD%E5%9B%BD%E5%86%9C%E4%B8%9A%E9%93%B6%E8%A1%8C%E8%82%A1%E4%BB%BD%E6%9C%89%E9%99%90%E5%85%AC%E5%8F%B8%E6%89%AC%E5%B7%9E%E6%B6%A6%E6%89%AC%E6%94%AF%E8%A1%8C%EF%BC%9B 2.成交价款账号:101563010400666680000000029,户名:扬州市财政局,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润扬支行。 3.变更登记手续或资产交割完成后,或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后,转让方凭交易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资料、资产交割文件或其他材料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划转交易价款。 |
其他说明 | 1.交易双方不得在产权交易合同中或以其他方式约定股权回购、利益补偿等内容,不得以交易期间标的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2.意向受让方在项目报名前,应仔细阅读项目公告、响应方操作手册等,全面了解受让资格条件及交易系统操作流程,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若不符合条件报名,或操作失误导致报名、竞价失败,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3.意向受让方在本次公告期内有义务就本次产权转让事宜做尽职调查,自行对本次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相关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参与本次受让过程中获取的所有书面非书面资料和信息,仅作为本次受让之用途不得用于本次受让之外的任何其他目的,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4.意向受让方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产权转让公告全部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 5.意向受让方应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任何人使用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行为。 6.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提前登录交易系统,因意向受让方电子设备问题、网络异常等自身因素影响报价或错过竞价时间的,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7.交易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导致系统异常,不能正常进行竞价活动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8.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是合同当事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
联系方式 |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 0514-82087112/0514-82087110 | 联系人 | 王女士 |
保证金查询电话 | 0514-87111072 | 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 0512-58188503 |
交易中心联系地址 | 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1号楼1403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