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石河子生活物流中心项目灯具设备采购招标
一、招标条件
石河子生活物流中心项目灯具设备采购招标人为石河子市城建房地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灯具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522745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河子生活物流中心园区内
2.工程规模:/
3.次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HDZB-GK(2025)-53 石河子生活物流中心项目灯具设备采购 石河子生活物流中心1#、2#和11-24#楼楼宇亮化灯具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提供企业近三年(2022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行业主管部门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处罚期已满可投标)。(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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