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截图时间为:开标时间截止前10天内)。
3、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全额面向中小企业;
6、其他要求:
(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省外供应商须提供进青备案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