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观音桥支行科技提升项目招标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观音桥支行科技提升项目已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篓,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观音桥支行科技提升项目2.2项目概况:观音桥支行科技提升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一体机、格珊透明屏、双面屏等设备采购及相关安装,具体详见“中信银行重庆观音桥支行科技提升项目招标清单”。2.3时效要求:(1)交货时间:自合同生效并收到招标人正式通知起10天内完成交货。(2)安装期限:应在交货完成后2个月内完成清单内网点的观音桥支行科技提升系统安装。2.4交货地点:中信银行重庆分行观音桥支行(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观音桥步行街3号1-1)。2.5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观音桥支行科技提升项目中涉及的所有设备及其附件安装,包括但不限干设备的制造采购、检验试验、供货、运输(含包装)、装卸(含二次或多次装卸)、转运、现场保管、仓储、保险、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合格、售后维保、备品备件、专用工县、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办理设备验收相关手续,并交付项目业主使用。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设备清单为准。2.6本次招标项目最高限价总金额:359120.00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下列身份参加投标:制造商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制造商下属销售子公司)3.1独立法人资格(一)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注:①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制造商资格声明。(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并存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2)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注:本项目仅须提供一体机、格珊透明屏、双面屏的制造商授权)。(3)设备制造商应符合上述(一)款中(1)的规定。注:①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和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空调设备制造商授权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3.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具有1个合同金额为30万元及以上与本项目类似业绩(以签订时间为准,包括已经完成或正在服务的合同)。注:提供合同及对应合同期中的任意一张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3财务要求:2023、2024年度财务状况。注:投标人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或扫描件。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相关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不存在违反下列任意情形的情况:(1)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较大数额(指200万元及以上)罚款等行政(含环保)处罚(以国家权威机构网站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2)未处于被标记为失信惩戒对象状态(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未处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未处于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期内(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信息为准):(3)未处于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禁用或退出名单状态(以投标人收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4)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供应商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的;同一家供应商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对另一家供应商的持股比例合计超过20%的;供应商的直接持股超过20%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同供应商(不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指国有资本持股比例超过50%的)公司)被同一第三方公司(不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比例合计数值均超过20%的。注:投标人需自行承诺不存在上述情况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3.5投标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3.6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3.7本招标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外包。特别提醒:①要求提供的以上各项证件及资料必须全部有效;②提供所要求的各项证件及资料的原件备查(承诺书除外);③上述所要求的各项条款必须全部满足,方可通过资格审查。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1月10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第二代)复印件、文件领取表1套的盖章扫描件,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的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和单位全称),代理机构联系人收到报名资料和转账截图后,通过邮箱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至投标人。4.2招标文件发售: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请公对公转账(转账时请备注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简写,以便对账)。5.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起止时间:2026年1月16日9:00至2026年1月16日9:30。递交地址:详见招标文件。开标时间:2026年1月16日9:30。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联系人:苏工手机:13011866500邮箱:zbcg2888@163.com转自—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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