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三原县2025年度城市体检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城关镇冶金大道和平村华阳物流斜对面一号会议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2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KKSYFGS2025-033
项目名称:三原县2025年度城市体检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三原县2025年度城市体检):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三原县2025年度城市体检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三原县2025年度城市体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三原县2025年度城市体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至磋商截止时间前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至磋商截止时间前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同时包含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供应商提供在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须提供是否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承诺声明。
(8)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8月11日 至 2025年08月15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城关镇冶金大道和平村华阳物流斜对面一号会议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2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城关街道盐店街20号明德亭大酒店四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8月2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城关街道盐店街20号明德亭大酒店四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1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5)其他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2、注意事项:(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须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城关镇冶金大道和平村华阳物流斜对面一号会议室免费获取采购文件。(2)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三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咸阳市三原县城关街道池阳街西段
联系方式:134091035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亿森(陕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南路公安未央分局备勤公寓楼4单元401
联系方式:133253040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邬女士
电话:13325304067
亿森(陕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