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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1区工房及室外工程

重庆市 公开招标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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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1区工房及室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C11区工房及室外工程,招标人为重庆红宇精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占地面积约1031亩,包含但不限于:1101号建筑物、1102号建筑、1103号建筑物、1104号建筑、1105号建筑物、辅房1105-1、1111号建筑物、辅房1111-1、1112号建筑物、1113号建筑物、1115号建筑物、辅房1115-1、1116号建筑物、1117号建筑物、1118号建筑物、1121号建筑物、1122号建筑物、1123号建筑物、1124号建筑物、1125号建筑物、1126号建筑物、1127号建筑物、1128号建筑物、1129号建筑物、1131号建筑物、辅房1131-1、1132号建筑物、1133号建筑物、1134号建筑物、1135号建筑物、1137号建筑物、1181号建筑物、1182号建筑物、1182-1、1182-2、1182-3、1183号建筑物、1184号建筑物、1185号建筑物、1186号建筑物、廊道1114、廊道1114-1、廊道1136、廊道1136-1、廊道1136-2、廊道1136-3、廊道1119、廊道1119-1、廊道1119-2新建及室外工程。

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基础工程、主体结构、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热机工程、消防工程、装饰工程、室外道路工程、室外电力、室外给排水、室外热机、防护土堤、挡墙工程、排水沟工程、复绿工程,弱电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3.40亿元人民币。

2.4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图纸及清单中的全部内容(本项目《总图》及外线的内容属于发包范围,相关施工图在招标过程中不提供,待中标后提供纸质版,招标中提供工程量清单)。

临水临电临建类

(1)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包人负责将施工用水接至用地红线范围,承包人负责从发包人指定的水源接驳点起,自行负责施工区域内临时供水管的敷设、安装、使用,为发包范围。

(2)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包人负责将施工用电电源接至用地红线范围,承包人负责从发包人指定的电源接驳点起,自行负责施工区域内临时供电线路的敷设、维护、拆除及相关设备(包含但不限于配电箱、变压器、开关等)的安装、调试、使用和管理,为发包范围。

(3)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承包人负责在施工区域内按照环保要求设置合理的临时排污设施(如化粪池、沉淀池等),并负责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水的处理排放,确保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环保标准。同时承包人需自行承担因污水排放不达标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为发包范围。

(4)本工程的临时设施(以下简称“临建”)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办公用房、材料堆放场地、机械设备停放场地、临时水电设施、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其它为保证工程顺利施工所需的临时设施等;承包人需自行负责临建的规划、设计、搭建、使用、维护、拆除及恢复场地原貌等全部工作,承包人还需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临时支护设施、保持现场整洁等工作。同时本工程重要区域(包含但不限于主要管理区、主要通道出入口、部分发包人指定位置等),必须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要求实行围挡封闭施工,按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及大门标准图集(2020版)》C11型围挡进行设置,围挡必须牢固稳定、连续设置,该部分费用纳入安全文明施工费。临建位置需发包人指定,且临建、围挡设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围挡位置、围挡方式等)需上报监理及发包人,审批后方可执行,为发包范围。

场平类

(5)施工中多余土石方(如有)、建渣(如有)等,由承包人外运至发包人指定渣场或外运至红线外自找渣场排放,运距和渣场综合考虑(运距根据清单包干,结算不做调整)。

(6)包含但不限于边坡及土方平场等范围内苗木清理、保护性移植及苗木转运至场外等,为发包范围。

(7)施工阶段、拆除工程,包含但不限于旧单体建筑、基础及附属设施等,拆除工程为发包范围。

(8)本项目实施范围内,涉及所有拆除产生的废物,应按一般工业废物、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定点存放及标识、及时转移处置,为发包范围。

(9)承包人应负责红线范围内的清理工作,含施工区域及非施工区域,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做好厂区内的环境保护工作,为发包范围。

(10)本工程涉及的管线(如雨污水、给水、电力、通信(含军缆)、燃气等和施工现场及周边的建(构)筑物(如道路、如缘石、电缆沟、检查井、路灯等),承包人自行踏勘,承包人在施工时需采取保护措施(承包人在施工前应采用人工或者其他方式探明各种管线的走向,埋深等具体位置后,编制相关的施工方案和管线保护方案,并将方案报管线产权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例:燃气报当地燃气公司审核)。由此涉及的所有保护措施费用(包括人、材、机停(窝)工、管线保护费、作业方式的调整等)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若承包人对管线造成损坏或破坏的,由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所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发包人不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为发包范围。

(11)本项目涉及的青苗补偿、临时占地、协调政府、协调村民等相关协调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为发包范围。

二次深化设计类

(12)总包施工过程中二次深化设计的部分(包含但不限于门头、大门、爆胎器、据马等)由总包深化设计,设计方案、样品等报监理、发包人审核合格后方可实施,为发包范围。

(13)承包人必须考虑危险大工程的安全防护措施,由承包人邀请专家进行专项方案评审和论证,保障其危大工程施工人员安全属于发包范围。

(14)承包人必须考虑深基坑的安全防护措施,由承包人邀请专家进行专项方案评审和论证。如采用喷锚挂网灌浆等施工技术措施:锚杆钢筋1ф18 孔洞ф90、深10米、间距2米,面板钢筋为单层双向ф8@200、厚度100mm,通长加强筋ф16@200,间距2米,喷射C30细石砼等技术措施保证四周泥土开挖后不因松散和下雨冲涮而垮塌。土钉墙支护方案:土钉水平竖向间距1.1m,土钉平均长度9m,采用直径20的HRB400钢筋;钢筋网片HPB300的,直径8间距200*200,喷射混凝土面层C20厚度80mm,坡度可以按1:0.4考虑,每8m设置2m宽平台。保障其危大工程施工人员安全的设计及施工属于发包范围。

(15)承包人配合设计院对本工程给水、暖通、电气施工图中的抗震支架进行深化设计(设计图送设计院审核通过)并实施,属于发包范围。

(16)包含但不限于防辐射门、设备所需预埋件、综合支架的二次深化设计,应由承包人一同配合设计深化及实施,属于发包范围。

(17)洗手间、中控室、门岗的装修二次深化设计由承包单位配合设计,设计方案、样品等报监理、发包人审核合格后方可实施属于发包范围。

(18)废水处理站的二次深化设计由承包单位组织专家评审论证,设计图送设计院审核通并经发包人确认后实施,属于发包范围。

咨询检测服务类

(19)所有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评审费(含其他未列入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或专家评审等)属于发包范围。(危大工程参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及住建部37号令)。

(20)检测、试验由发包人确定第三方单位并实施,承包人全面配合检测单位,取样、送检、资料整理等(如检测报告出现不合格项,需重新检测,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后续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为发包范围。

(21)导静电不发火地面、防静电架空活动地面检测,应委托第三方检测,由此产生费用属于发包范围;白蚁防治产生的费用属于发包范围。

(22)桩基施工前,承包人应委托具有勘察资质的单位进行超前钻(一桩一孔),查明基桩持力层有无软弱层、空洞等不良地质。属于发包范围。

(23)桩基试验桩承载力检测采用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检测数量按施工图要求,费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属于发包范围。

(24)按照国家、重庆市的计量检测规范、条例、制度等的要求,包含但不限于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压力表、安全阀、传感器、可燃气体浓度报警仪等竣工验收前30日内进行校验(有效期:压力表的有效期为一年,安全阀的有效期为一年),以上校验工作全部属于发包范围,需要提供检测报告的项目由承包人委托三方进行检测,出具合格报告为发包范围。

(25)防辐射工房以及辐射防护门系统建成后,须由供需双方都认可的具有辐射防护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按照相关国家标准要求进行射线出束检测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检测费由承包人承担,属于发包范围。

(26)废水处理站建造过程,承包人应组织专家评审论证,确保其能正常投入使用。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评审费(含专家咨询费、交通费、会议费、检测费等),废水站验收分为两次验收,即初验收和终验收,废水站设施运行正常,废水处理效果及监测指标满足规定要求。设备验收期间废水监测分为发包人自行监测和委托具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监测。环境监测机构应提供环境监测CMA资质及附件,提供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批准进入《重庆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管理系统》,为发包范围。

(27)本工程沉降观测工作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应委托具有沉降观测资质的单位对本工程进行沉降观测,观测点布设、观测频率需符合《建筑变形测量规范》,并出具竣工综合观测报告,为发包范围。

施工过程中措施类

(28)承包人负责施工现场临时排水系统的规划、设计、搭建、维护及拆除。需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场地条件,合理设置临时排洪沟、排水沟、集水井等设施、配备足够数量及功率的排水泵,并铺设相应的排水管道及供电线路,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准备应急物资,为发包范围。

(29)项目实施过程中,承包人根据工程地质条件,周边环境及施工要求自行编制临时防护专项施工方案,内容涵盖防护形式(包含但不限于滚石防护、临时施工围挡防护、临时警戒带防护等)、施工工艺,安全保障措施等。方案需报监理、发包人批准后方可实施,为发包范围。

(30)承包人自行考虑场内修建临时道路,进行材料运转及多次运转而修建的临时道路,为发包范围。临时道路无法到达时,考虑多种转运方式,为发包范围。

(31)承包人应保持施工区域内及周边现有道路、周边企业建设的进出道路、居民进出道路及关设施的保护、交通指挥、道路优化和修复、路面保洁等,为发包范围。

(32)为避免施工车辆影响市容环境卫生,承包人在施工时应对施工场地的出入口道路进行硬化、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和沉砂井以及进出场车辆冲洗等安全文明措施,为发包范围。

(33)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垃圾、淤泥、混凝土浆、机械生产所需的汽柴油(机油)等按环保要求进行处理,并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处理。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垃圾的收集处理、运输道路沿线的清扫)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为发包范围。

(34)应充分利用本标段施工范围内场地进行临时堆放,如需临时堆砌,需进行二次或多次转运的土石方、材料、机械等,多余的土石方转运至发包人指定地点堆放,为发包范围。

(35)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施工难度和限制条件,协调处理好与周边城镇居民的关系,施工期间应控制好噪声及扬尘,保证居民区和来往车辆及行人的安全,为发包范围。

(36)本工程实施过程中,降水作业包括但不限于降水方案设计、降水设备的选型与安装、降水作业过程中的监测与维护、降水结束后恢复原貌等相关工作,承包人应自行负责降水作业的实施,为发包范围。

(37)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要求完成工艺样板、清水样板等工作,为发包范围。

(38)根据招标人提供的LOD300三维模型,结合施工工艺工序进一步细化深化形成施工作业模型(不低于LOD400标准),根据现场实施进度提供LOD400模型,经过发包人、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工艺设备厂家、数字化厂家等七方责任主体单位评审确认后,运用协同管理平台进行基于模型的施工过程管理(包含变更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施工完成并通过验收后,同步交付竣工模型(LOD500模型),为发包范围。

工房阶段实施类

(39)承包人有责任履行安装配合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工艺设备、监控、电话、网络等配合安装、打孔、封堵、恢复;所有设备、桥架安装后的孔洞、墙洞等洞口的封堵,配合设备安装的二次灌浆、盖板安装;开槽、开洞、补槽、补洞、墙体拆除、管道穿楼板部位的封堵、防水处理、设备吊装(包含但不限于工艺设备吊装)、系统调试配合及成品保护等。以上内容皆为发包范围。

(40)承包人有责任做好与平场工程、隧道工程、弱电工程等交叉施工的沟通协调,快速推进项目实施,按期交付,为发包范围。

(41)承包人有责任为发包人及相关单位提供施工场地以内的进出通道和场内施工便道,保证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为发包范围。

(42)承包人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临近建筑、构筑物,施工期间主导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为发包范围。

(43)承包人必须配合参加总包管理范围内发包人所有分包项目的完工验收和交接工作。为发包范围。

(44)承包人在工程实施前,应提供样品,经监理、发包人确认后方可实施,为发包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种类:砌体砖、砌块、路牙石、井盖、沟盖板、防水卷材/涂料、密封胶、预埋件/连接件;内外墙涂料(底漆+面漆)、瓷砖/石材、吊顶板材及龙骨门窗型材+玻璃+五金件、地板/地砖样板、墙面饰面材料、给排水管材及管件、电气管线(强电/弱电)、开关插座、桥架/线槽、灯具、路灯、通风管及配件、消防器材(喷头、消火栓组件);保温隔热材料、隔声材料、防水材料配套辅材、防腐涂料、接地材料、门、窗等。

(45)承包人为发包人无偿提供封样库房,为发包范围。

2.5 工期要求:2026年11月30日前竣工验收合格 (监理单位下发的开工令至竣工验收时间,含冬雨季、国家法定节假日);

关键节点工期:(1)必须于开工令下发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前竣工验收合格。且满足以下节点工期要求:

总体要求:

1、识别必须的先行要点,抓住重要线路工序,做到道路基础、主排水先行,提前启动关键步骤,为后续并行串行施工打下基础。

2、识别并行模块,做好设备基础、管网预埋、地面基础,砌筑工程、管线安装、室内外公用工程安装等并行施工,为建安工程和设备生产线之间及时精准对接创造有力条件。

3、严控各串行模块关键节点工期,策划场地平整、边坡治理、主体结构、设备基础、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安装等串行施工,科学策划,无缝衔接。

下表为关键节点(其中序号2、3为主要关键节点):

序号

节点名称

节点

核心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

完成室外道路工程、排洪沟工程主要部分

2026/2/10

(按开工令之日下达T0+40天)

完成主干道,且保证主干道及通往各工房道路通畅。道路部分应完成除沥青层外所有施工内容;完成穿路预埋管网铺设;排洪沟工程应确保场内排水顺畅,无积水影响施工作业区域。

2

关键工房(1131-1133,1111-1113,1115-1117,含廊道)及其配套设施完工验收(除设备进出场通道、除行政部门许可的验收)

2026/6/15

(按开工令之日下达T0+165天)

 

完成工房主体工程(除预留墙体、洞口)、装饰装修工程(除收口处)、室内公用工程,道路工程(除沥青层外所有施工内容)、挡土墙基础、防雷基础、室外管井、室外管沟、室外硬化。

注:室内公用工程满足设备安装、调试条件,应提供工艺设备产线安装、调试临时用电。配合完成行车等公用设备安装。

3

所有工房等建、构筑物及配套设施完工验收(除设备进出场通道、除行政部门许可的验收)

2026/6/30

(按开工令之日下达T0+180天)

 

完成工房主体工程(除预留墙体、洞口)、装饰装修工程(除收口处)、室内公用工程,道路工程(除沥青层外所有施工内容)、挡土墙基础、防雷基础、室外管井、室外管沟、室外硬化、边坡复绿、废水处理站(主体完成)、开闭所、锅炉房、消防水池、大门门岗及值班室。

注:室内公用工程满足设备安装、调试条件,应提供工艺设备产线安装、调试临时用电。配合完成行车等公用设备安装。

4

公用工程完工

2026/7/30

(按开工令之日下达T0+210天)

完成室外公用工程(除部分室外排水工程)、废水处理站等。

5

完工验收

2026/8/30

(按开工令之日下达T0+241天)

完成外墙工程、排水工程、防护土堤工程、防雷工程、挡土墙工程、道路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消防等验收。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11-23 09: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5-11-24 17:3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2-10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红宇精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红宇大道9号
地址:

重庆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5-1(双鱼座A栋5楼)
联系人:

周老师

联系人:

杨先生、雷女士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18983399874

联系电话:

(023)63066095、68881911-9008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监督部门:
电话:

2025年11月18日

C11区工房及室外工程

户名
开户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9902001764228241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
6232813760000697408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星岗支行
15010202900420146614686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三峡银行九龙坡支行
9696801051300278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123904808710630018001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
3111230034020001006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312601010400083780000012902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坝支行
0304010120010028835007088

招标公告.pdf

(非密)9202项目C11区工房及室外工程招标施工图.rar

[50000120251114025150101].CQZF

工程量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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