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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铁塔-2025-2028年智慧交通北斗动态监测设备采购项目(ZL-黔江)招标公告

重庆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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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为重庆铁塔-2025-2028年智慧交通北斗动态监测设备采购项目(ZL-黔江)(招标编号:0701-2540CQ020096,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次采购智慧交通北斗动态监测预警硬件设备:客运车辆动态监控监测设备-汽车行驶记录仪、危化品车辆动态监控监测设备-汽车行驶记录仪、重载货运车辆动态监控监测设备-汽车行驶记录仪。

1.2预估规模:招标规模为预估不含税金额3102250.00元,含税金额3505542.50元,(如小规模纳税人中标,以不含税金额和实际税率计算含税合同金额)。设备采购明细如下。

序号

设备类别

单位

数量

税率

不含税单价(元)

不含税总价(元)

含税总价(元)

1

客运车辆动态监控监测设备-汽车行驶记录仪

1300

13%

1512.00

1965600.00

2221128.00

2

危化品车辆动态监控监测设备-汽车行驶记录仪

500

13%

962.00

481000.00

543530.00

3

重载货运车辆动态监控监测设备-汽车行驶记录仪

930

13%

705.00

655650.00

740884.50

合计

3102250.00

3505542.50

1.3交货地点:重庆市,甲方指定地点。

1.4交付时间:在采购合同签订后并收到甲方采购订单之日起12日内送达至甲方指定区域。

1.5质保期:从设备到货签收之日起开始计算3年。

1.6本次招标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7月31日。

1.7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颁发的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1.8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划分为1个份额,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100%。

1.9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以各“不含税单价”为基准填报综合折扣,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即综合折扣【100.00%】,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提供:清晰、有效的依法登记或注册的主体资格证明资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等扫描件)。

2.2增值税发票承诺: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及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增值税发票承诺书。

2.3质量合格检验报告: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5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的,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机构须具备中国计量认证CMA资质或CNAS资质)对拟投产品(汽车行车记录仪)出具的质量合格检验报告。

提供:

①符合上述要求清晰、有效的检验报告扫描件;

②检验报告上具有CMA或CNAS标志,或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CMA或CNAS认证资质证明材料;

注:检验报告中须体现检测机构联系方式(电话,如检测报告中没有电话,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且同时提供其他联系方式)。评标委员会有权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检验报告中的联系方式对检验报告真实性进行核实。同时招标人保留对检验报告真实性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对提供虚假检验报告进一步处理的权利。

2.4类似业绩:投标人具备2022年5月1日(含)至本项目首次发布招标公告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签订时间,以合同中明确的合同/服务起始时间为准)的类似(车辆监控监测设备销售)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150万元。

提供:

(1)清晰的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含合同名称及合同双方当事人名称)、合同金额页(标的物的单价敏感信息可屏蔽,合同总金额必须体现)、合同签章页(须有合同甲乙双方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合同服务内容页、合同签订时间,每一单个合同均须提供其合同项下任一发票扫描件(该发票须体现与合同的关联性,如:发票中的合同甲方/合同名称或简称/合同编号等与合同具有关联性即可,发票开具时间不晚于本项目首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说明:若发票只与该合同项下订单具有关联性,可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该合同下任意订单+该订单对应的发票”佐证。

(2)如在提供上述合同关键页的基础上,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框架合同,且框架合同有合同总金额(包含预估金额),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以框架合同金额作为评审依据;若框架合同无合同总金额,同时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须体现与对应框架合同的关联性)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出具的框架合同对应订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单位公章或部门章,以订单或结算单或证明材料上对应的总金额作为评审依据。

未按以上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业绩统计。

2.5制造商/代理商:

(1)若为制造商投标,须出具制造商资格声明函;

(2)若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主要拟投产品(汽车行车记录仪)有效的唯一代理授权证明材料,并应当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的代理商与制造商不得同时投标本项目,若同时投标均做否决处理;

②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投标。

注:制造商投标的,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制造商资格声明》;

代理商投标的,提供所代理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证明材料及制造商的《制造商资格声明》。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5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5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5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重庆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总部/重庆市】本项目同类产品或服务“供应商黑名单”的;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总部/重庆市】【所有充分竞争采购领域】产品“供应商黑名单”的。

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信誉声明函。

2.7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进一步核实上述相关信息。

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参考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说明:

1.上述“负责人”以及“法定代表人”均指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上注明的人员。

2.不满足初步评审其中任意一项的投标将被否决。

3.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第三方或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投标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投标人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还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人供应商管理办法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和相应处罚。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6月12日18时00分至2025年06月1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 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2.2 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3 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3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款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缴纳。

4.4 招标文件款发票事宜:招标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04日09时3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的;

5.4.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投标人注册

6.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6.2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005950(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高科总部广场14幢

招标人联系人:何经理

电话:023-63981927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金融中心FFC六楼605

邮编:/

联 系 人:袁新星、汪唯佳、李秀明、谭蓉、蒋桃、樊克扬、张赤南、胡雨薇

电话:18723089574(023-88166519)

电子邮件:626057326@qq.com

网址:/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北京丽泽支行

账号:10269000000486082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后,通过“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或通过异议接收邮箱(626057326@qq.com)提出。

异议联系人:袁新星,联系方式:18723089574(023-88166519)

8.3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重庆市通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或项目主要负责人:袁新星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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